新聞 > 大陸 > 正文

自媒體發言須領《許可證》 官方全面審批時政評論內容

中共中央網信辦本周日(1月31日)發佈通知,宣佈將「重點整治」自媒體,要求自媒體發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須先取得《許可證》,並對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

新華社報道,31日,中央網信辦研究部署規範全平台網絡傳播秩序工作,將重點整治「自媒體」、熱搜熱榜、PUSH彈窗、短視頻,指這些平台擾亂網絡傳播秩序。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莊榮文說,不論什麼性質的平台,不論什麼傳播形式,都要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放在首要位置。他還說,要把「自媒體」的規範管理作為突出任務,加大對違法違規賬號和所在平台的處置處罰力度,確保規範管理全覆蓋、無死角。

山東青島一教會牧師約翰本周二(2月2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說,當局對互聯網言論的控制,也包括網絡宗教文字:「這個消息,我們之前就有討論,傳言說會全面整頓自媒體,時事政治、評論類內容,而且還有宗教類的,這說明官方正在收緊自媒體的話語權。這肯定會進一步壓縮言論自由,社會底層的聲音不會被及時反映出來。」

新聞信息許可證扼殺信息流通

一些網站的自媒體上周三披露,微信公眾號、搜狐號、百家號等平台近日相繼發佈通知,要求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帳號,不得發佈,或建議不要發佈時政類新聞。

微信公眾號賬戶受到限制信息的通知。(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通知寫道,公眾帳號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等相關媒體資質。還稱,「如你的帳號不具備有關資質,建議不要採編發佈、評論解讀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領域及重大突發事件等相關信息內容,避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平台運營規範,對後續創作發佈造成不便。」

山西太原學者方亮對本台說,當局對互聯網所謂的管理,就是控制。中國互聯網言論的最終控制權已經掌握在中宣部手中:「他逐漸的控制民眾獲取消息的渠道,客觀上控制民眾對公共事務的評論,分享信息的權利。民眾只能單向的從官方渠道獲取信息。民眾也只能單向的聽從安排。」

15年前,中國首次推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其監管範圍主要是傳統的新聞類門戶網站。但三年前,官方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作出修訂,首次明確規定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用程式、論壇、網誌、微博、微信公眾號、即時通訊工具、網絡直播等新媒體,也必須先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上述規定近期正式實施。

據中國自媒體人士披露,最近各微信公眾號均收到微信通知,今後不得擅自發佈未經審核的直播新聞信息。

社會不公事件恐難公開

學者方亮說,不久前,河南濟源市委書記打市政府秘書長等通過自媒體發佈的消息,類似事件以後很難公諸於世:「我們看到各個領域的管理,包括網絡的管理,都是朝着這種剝奪民眾的權利,更多的賦予官方控制民眾的權利而來。比如書記打秘書長耳光一事,當局吸取了教訓,不會允許公眾號再發佈這樣的信息了。」

最近十年,中國的傳統新聞媒體已被禁止發佈揭露貪腐行為、地方環境污染等反映社會弊端的新聞,最近兩年,自媒體人的評論受到限制,人們發現政府在逐步收緊言論空間。很多人擔心有一天,不能在網上談論時事話題。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1/0203/1552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