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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蜜干政及受賄 朴槿惠判20年罰180億韓元定讞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資料照片

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今(1/14)對前總統朴槿惠「閨蜜門」干政案與收賄案進行終審宣判,裁定維持原判,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台幣4.6億元),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約合台幣1億元)。

朴槿惠共涉及三案,包括閨蜜崔順實幹政案、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案、2016年在國會選舉中非法干預新世界黨(國民力量黨前身)黨內選舉案。其中第三案此前已判刑2年,因此朴槿惠可能共須服刑22年。

朴槿惠是南韓史上第四位因貪污定罪的卸任總統,她的前任總統李明博則是第三位,因受賄、侵佔及濫用職權等罪名遭判刑17年,目前已在服刑。

不過南韓執政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洛淵,本月初曾表示將建議總統文在寅特赦李明博和朴槿惠,期待能藉此實現國民團結。美聯社報導,南韓下屆總統大選將於明年三月舉行,文在寅很可能在任期最後一年特赦黨派不同的兩位前總統,化解嚴重的社​​會分歧。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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