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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院裁定亞馬遜雲服務商標侵權 在華禁用

美國亞馬遜公司標識

北京一家法院裁定美國電商巨頭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 AMZN)雲服務侵犯商標權,需要賠償原告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7646萬元人民幣,並且不得繼續在中國使用其商標。對此,亞馬遜發言人表示,企業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稱,亞馬遜雲服務的「AWS」標識,無論是被控侵權行為涉及服務項目的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對象,還是其所涉及的銷售渠道、銷售對象,都與炎黃盈動公司的涉案註冊商標存在「較為密切的聯繫」,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繫、容易造成混淆。

法院判令亞馬遜停止在中國使用「AWS」或任何類似商標,並向原告支付7,646萬元人民幣(約合1,100萬美元)作為經濟補償。

亞馬遜方面稱該企業在中國首個使用該商標,將就相關案件繼續上訴。

亞馬遜發言人告訴美媒,「多年前亞馬遜就已經開始使用這個商標,而且是第一個在中國使用該商標的公司。我們不同意法院的判決,已經就該案件上訴到高院。」

「AWS」在英文中是「Amazon Web Service(亞馬遜網絡服務)」的英文縮寫,這是一項由亞馬遜運營的雲計算服務。

2018年7月,中國軟件和數據服務公司——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Beijing ActionSoft Scienc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起訴亞馬遜及其合伙人——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使用「AWS」商標。

炎黃盈動成立於2003年,根據其網站介紹,該公司提供軟件服務。該公司聲稱,他們於2004年申請註冊了「AWS」的商標申請,並於2008年2月7日獲得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授權。

亞馬遜在2006年開始研發雲計算,並在全球190多個國家中使用「AWS」做為其雲計算的品牌。但是亞馬遜雲計算服務進入中國市場則是在2014年,並且為了符合相關監管規定,亞馬遜選擇了與光環新網進行合作,在北京和寧夏兩個區域提供服務。

在2019年下旬,亞馬遜正式關閉在中國的電商業務,不再銷售在中國採購的商品,僅保留從美國亞馬遜、日本亞馬遜等海外區域直郵中國的商品,其雲計算項目繼續與中企合作運營。

長期以來,中共政府在侵犯外國知識產權的問題上飽受詬病。1月4日,白宮發佈了最新美國年度知識產權報告,其中指出,川普政府與中方政府簽訂第一階段貿易協議,該協議對應對北京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有執行性。但業界認為,北京未來幾年如何改善知識產權問題,以及是否能繼續兌現承諾還有待觀察。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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