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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國民眾偷渡緬甸工作 回國被捕最高囚7個月

雲南省臨滄市雙江縣有12人,在疫情期間偷渡出境,到緬甸勐波一間公司工作,隨後偷渡返回雲南期間被警員發現後逮捕。

雙江縣人民法院周四(12月31日)宣判,他們的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被判囚6個月至7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黃某,劉某和李某等人,於去年3月至4月先後偷渡到緬甸,共同在當地一間公司工作。他們於5月偷渡返回滄源縣,等待接運車輛時被警員發現後逮捕。多人被捕後承認曾偷渡出境,被檢方起訴。

法院發現,其中一名黃姓男子是積犯,多次偷渡出境,被判囚7個月罰款,其餘被告庭上均表示認罪,判囚6個月,各人被罰款6,000元人民幣(約7,215港元)。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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