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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修《國防法》: 將為「發展利益」而戰

據德國之聲12月27日消息,2021年1月1日,一部對於中共全球軍力部署和台海關係來說都非常重要的法律,將以修訂後的形式開始執行。12月26日,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通過簽發主席令,正式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當天修訂通過。在新增內容中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的同時,也在其中規定中共以後會因「發展利益」進行軍事動員。

據悉,中國現行國防法公佈施行於1997年,在這20多年間,國內外局勢已經發生重大變化。而修訂草案中添加的幾個關鍵詞,也很快引起了台媒關注。

東森財經新聞在相關報道中稱,大陸修改國防法,是為「發動戰爭」條件增列了4字。中央社也於今年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推出後報道稱:遭受美國強力圍堵之際,中共擬修改《國防法》,增列「發展利益遭受威脅」為動員開戰條件。「三立新聞」則報道稱:中共修法增「開戰藉口」,也意味着中共「隨時可攻台」。

除了加入「發展利益」的概念外,修訂後《國防法》值得關注的新內容還包括第六條加入的「中國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表述。以及加強定義軍人在中國社會的地位,新版《國防法》在第八條中指出,要「使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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