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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時期的法庭:法官和雙方律師都認為被告有罪

作者:

布哈林

令人惶惑的審判

斯大林為老黨員組織的彌天大罪,震懾了整個世界。這些站在莫斯科法庭前的被告,都是名揚四海的人物。他們曾與列寧和托洛茨基一起發動俄國工人群眾進行偉大的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國家。

是什麼原因迫使這些傑出的革命家突然間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政黨以及工人階級?是什麼動機致使他們犯下了諸如間諜罪、叛國罪、破壞工業建設罪,直至大規模鎮壓工人等一系列不赦之罪?這一切,難道就是僅僅為了在蘇聯復辟資本主義嗎?

莫斯科審判使世界面臨這樣一個抉擇:或者列寧的所有同志和親密助手都說變成了叛徒和法西斯匪徒。或者斯大林是前所未有的陰謀家和劊子手。

各種駭人聽聞的罪名使人們惶惑,而當所有被告人都在審判中低頭認罪之後,這種惶惑更是有增無減。人們越來越不相信類似的審判。被告在法庭上的離奇行為,使人們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假設和猜測;他們可能是受了催眠術的影響才認罪的;或者,他們的口供是被酷刑逼出來的,或者,他們曾被強迫服食大量摧殘意志的藥品。只有一方面是任何人連想也不願想的,那就是斯大林是正確的,而列寧的老戰友們的確犯了滔天大罪,所以才供認不諱。

當然,斯大林也明白,世界不會相信檢察院空口無憑地宣佈布爾什維克黨的這些奠基人投靠了希特拉或日本帝國主義,不會相信這些人會千方百計地在蘇聯復辟資本主義。所以,人們都期待着他會盡其所能地舉出客觀證據來使罪名成立,哪怕舉出一條這樣的證據也行。然而,在三次莫斯科審判中,國家公訴人每次都沒出示任何一件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既無密信,也沒間諜性情報,甚至連一份政治宣言或者傳單也沒有。

可是起訴書卻說。被告被指控犯下的陰謀罪,其規模是很大的。但三次莫斯科審判都拿不出物證,這不顯得離奇嗎?按起訴書說,這些陰謀涉及全蘇聯,而陰謀的參與者,據政府的猜測,還秘密潛往德國、法國、丹麥、挪威,在那些國家裏秘密集會,討論殺害蘇聯政府領導人和分裂蘇聯的計劃。在蘇聯各地,有幾十個恐怖小組和破壞小組在瘋狂活動,企圖謀殺領袖人物、搞爆炸、破壞工礦企業的生產。總而言之,在整整四年時間裏,有成百上千的人在蓄意搞垮國家。但是,內務部竟不能發現一片紙或其他什麼物證,這又如何解釋呢?

斯大林在與幾個外國作家談話時是這麼解釋的:被告都是些富有經驗的秘密活動家,預先就把會給他們招來滅頂之災的罪證統統毀掉了。一貫自認為深諳暗探局和當今內務部偵緝工作的斯大林,私底里大概也免不了要嘲笑自己的解釋太可笑,太經不起一駁。

沙俄時期黨的地下工作者和當今莫斯科法庭上的被告們相比,從事秘密活動的經驗並不比後者少。簡言之,革命前的被告席上和現在斯大林制度的被告席上,坐的都是同樣一批人。然而,沙俄警察局卻常常在他們的秘密活動場所找到大量的材料交給法庭作為物證,證明他們從事了革命活動。二月革命後,在暗探局的檔案里就發現了幾百份黨的文件,其中還包括列寧本人的書信。

內務部與革命前的暗探局一樣,擁有各種各樣的情報渠道,並能依靠奸細獲得確鑿證據。順便指出,內務部比暗探局更能籠絡「耳目」——即告密者。暗探局雖能千方百計地強迫革命者變節當好細,但卻不能在遭到拒絕時用死亡來威脅他。而內務部不僅威脅,而且確實可以殺害拒絕者,因為內務部這樣做並不需要法庭宣判。革命前的警察局可以把革命者本人送去流放,但卻沒有權力流放或加害其家屬,而內務部則擁有這樣的權力。

當蘇聯政府發佈了第一次開庭公審的總結報告後,從一開始就懷疑斯大林此舉純粹是在清算原反對派首領的西方新聞界,馬上就強調指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法庭沒出示任何能證明被告有罪的客觀證據。西方的這種反應,使斯大林極度不安,他要國家公訴人維李斯基在下次開庭時當眾進行解釋。下面就是維辛斯基在一九三七年一月召開的第二次莫斯科審判會上的發言:

「指控被告的罪行是被告親手造成的……但是,我們要具有什麼樣的證據才符合訴訟要求呢?這個問題也可以這樣問:您說這是陰謀案,但您的證據何在呢?……」

「我敢肯定,對有關陰謀事件的案子,不能提這樣的要求,刑事訴訟學中的基本法則也是這樣講的嘛。」

國家公訴人就這樣括不知恥地表明,這種指控是無須任何能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這樣,凡是有頭腦的人就必然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既然偵訊人員沒向被捕者出示任何罪證,那麼,又有什麼東西迫使老布爾什維克們供認犯過按蘇聯法律應判死刑的大罪呢?

如今坐在被告席上的這些人,曾經多次上過沙皇的法庭,對刑法的基本原理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們明白,他們沒義務證明自己有罪,相反,舉證責任應由國家公訴人承擔。對他們來說,最明智的對策是保持沉默,等待「案件」調查工作徹底失敗。可是如今使全世界吃驚的是,這些被告人沒象以往那樣沉默,而是異口同聲地承認自己犯過一切被強加的罪行。這種無法解釋的怪現象在三次莫斯科審判時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這些身陷囹圄的黨員,明知偵查機關沒有掌握任何有害於他們的罪證,卻偏偏願意把唯一的、有損於自己名譽的,同時又是開庭所必不可少的依據提供給起訴人:這依據就是他們自認有罪!

不僅如此,他們還把這事辦得如此認真,使得全世界的法學家和心理學家們百思不得其解: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每一次公審時,被告們都毫不猶豫地承認犯過駭人聽聞的死罪。他們罵自己是社會主義的叛徒、法西斯的走狗。他們幫檢察長尋找最惡毒、最卑鄙的字眼。讓他用這些詞來評價他們的人格和行為……他們還設法要在這場自我誹謗的競賽中超過同案犯,說自己是最猖狂的陰謀分子,是罪魁禍首。總而言之,他們以不可理喻的心理扮演自我控告的角色。

就這樣,公訴人說什麼,被告人就承認什麼,甚至在公訴人大肆歪曲他們的生平事實時,他們也絲毫不予反駁。例如,季諾維也夫經受不住維辛斯基的壓力,就說自己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布爾什維克。更典型的是維辛斯基與克里斯蒂安·拉柯夫斯基的對話。拉柯夫斯基於一八九九年就投入了革命運動。革命勝利後,列寧派他擔任了蘇維埃烏克蘭的領導人。

維李斯基:您在羅馬尼亞時的正式職業是什麼?您的生活來源靠什麼?

拉柯夫斯基:我是富人的兒子。我的父親是地主。

維李斯基:這麼說,您是不勞而獲,靠收租過日子?

拉柯夫斯基:我是農業主。

維辛斯基:也就是地主,是嗎?

拉柯夫斯基:是的。

維辛斯基:這就是說,不僅您父親是地主,而且您也是地主,是剝削者,是嗎?

拉柯夫斯基。是的,我是剝削者。我收過租,而這些租子,大家都知道。是從剩餘價值中獲得的。

……

維辛斯基;行了。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弄清您的收入來源。

拉柯夫斯基:而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說明我把收入用到了什麼事業上。

維辛斯基:那是另一回事。您現在還與形形色色的地主組織有聯繫嗎?

公訴人就這樣不讓位柯夫斯基說明他把父親的遺產用來做了什麼。公訴人為何這樣呢?不就是因為維辛斯基清楚地知道,而且其他許多黨員也知道。拉柯夫斯基把繼承的遺產全部貢獻出來做了革命運動的經費。他創建的羅馬尼亞社會主義黨和他主編的社會主義日報,都是用他的錢維持下去的。除此之外,拉柯夫斯基還贊助過其他幾個國家的革命組織,並在物力方面支援過俄國的革命運動。

然而法庭竟然不准他說明自己把所得的全部遺產都獻給了黨:對維辛斯基來說,最重要的是不擇手段地突出一點:拉柯夫斯基有「當地主的歷史」。

甚至《蘇聯小百科全書》也不得不指出,此人從十六歲起便開始成為一個職業革命者積極投身於國際工人運動,多次被捕。應該說明,這部百科全書還是在拉柯夫斯基因參加反對斯大林的派別而被開除出聯共(布)以後才出版的。這部書還指出,一九一七年五月,俄國士兵把他從羅馬尼亞的雅西監獄中解救出來,因為他參加過俄國的革命鬥爭。

老布爾什維克們絲毫不願為自己辯護,這固然令人生疑。更令人驚奇的是另一方面的事實:被告們在表示出對自我辯護絲毫無動於衷的古怪態度的同時,亦拼命為斯大林及其統治的英明唱高調。為斯大林炮製出來迫害他們的莫斯科審判辯護。

季諾維也夫在最後陳述中說:「黨發現我們在墮落,就對我們提出了警告。斯大林在一次發言中強調說,反對派的思想傾向會使我們頭腦發熱,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黨……可我們沒有聽取這一警告。」

被告人加米涅夫在最後陳述中說:

「我是第三次站在無產階級法庭面前……前兩次保住了我的命。但無產階級的寬容是有極限的,我們現在就已到達了這一極限。」

瞧,這真是曠世罕見的怪事!這些老布爾什維克身臨死亡邊緣、罪責加身,非但不急救。反而盡力幫助斯大林,好象受死刑威脅的並不是他們。要知道,即使是出於自衛本能,他們也應該在最後陳述中孤注一擲,為自己辯護,拯救自己。可是他們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把生命的最後一刻用來吹捧自己的劊子手。他們要讓周圍的人們相信,斯大林以前對他們太有耐心,太寬容,現在,他有權消滅他們……

在評價他們的行為時,人們可能會認為,他們這些被告都有一個不可遏制的願望:儘快去死。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們實際上是在為生存而鬥爭。不過。他們的方法,與那些站在真正無私而公正的法庭面前的被告們的做法不同。他們不去證明自己無罪,而是儘可能準確地信守與斯大樣訂下的協約:污衊自己,吹棒斯大林。

斯大林知道。第一次莫斯科審判已引起了西方的懷疑。蘇聯人民不久前的領袖人物突然間變成了叛徒和兇手,這的確難以令人置信。所以,自然出現了一些推測,說這些人是在遭受嚴刑拷打之後才答應玷污自己的,說斯大林完全是在借訴訟程序來掩蓋其濫殺無辜的罪行。因此,斯大林認為至關重要的是消除人們的這種印象。但究竟怎麼辦呢?如果他們竭力去證明老黨員們沒受過刑,那反而會加深懷疑,使那些猜忌的人更加確信動過刑。結果,在後兩次莫斯科審判中出來申辯的不是別人,而正是被告本人。他們親口否定了受過刑的傳言。

比如,布哈林在第三次莫斯科審判中發言時,就駁斥了那些關於他和其他被告受過刑、被施過催眠術以及被灌服過麻醉劑的說法。他把這些流言蜚語指責為不合實際的神話和實實在在的反動寓言。

令人奇怪的是,布哈林又是通過什麼渠道得知外國新聞界在報導他的情況呢?眾所周知,在蘇聯任何人,即使是有行動自由的人,都不可能得到外國報紙,更別說是在押犯了!

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中,素以機智聞名的被告人拉狄克,也極力為斯大林的偵訊機關申辯,甚至好象做得過了頭。他在審判大廳里發言時說:

「兩個半月來,我一直在折磨審訊員。現在有人問我在審訊過程中是否受過折磨。我必須回答他,我的情況恰恰相反:是我在折磨審訊員,而不是他折磨我。」

何等少見的奇論:老布爾什維克竟然為世界人民不相信他們有罪而萬分惱怒。他們大發脾氣,居然是因為其他國家的人民還繼續把他們看作是正派人,是斯大林酷刑下的犧牲品;居然是因為人們根本不把他們視為間諜、叛徒和殺人犯。眼看斯大林就要他們腦袋開花,他們卻還要為這個死敵大鳴不平,唯恐世界各國把他視為無恥的大騙子,說他是強迫他們自我污衊和相互誹謗的惡棍。

莫斯科審判有一個特點,就是被告人、公訴人和律師三方面的說法如出一轍。他們都極力證明,蘇聯人民所遭受的一切災難,如飢餓、鐵路線上連續不斷的車禍、工礦里使大量工人死於非命的大事故、農民的暴亂以及大批牲畜的死亡——這一切都是被告的罪過。同時,他們還要證明,只有斯大林才是人民的救星,「世界的希望」。被告的陳述與檢察長的起訴,其內容一模一樣。辯護律師的發言則純屬是對被告的攻評,其尖刻凌厲比諸國家公訴人的發言,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儘管維辛斯基已經指出偵查機關還沒能找到確鑿證據,而指控僅僅是建立在被告的坦白之上的,可是律師布芬德仍然在法庭上聲稱:

「審判官同志們,本案中的全部事實都無可爭辯。檢察長同志的講話是完全正確的。他說,無論從本案的證據,或是從證人的證言看來……均已證明這全部屬實,因此,辯護一方不打算再就此問題向公訴一方提出異議。」

另一辯護律師卡茲納切也夫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時說;

「不僅被告的口供,而且我們所掌握的大量證據,都已證明本案完全屬實。被告人的滔天大罪真是馨竹難書!」

聽了這些活,任何人都會這樣想;所謂的辯護人在說出這種話時,一定羞得無地自容,極力躲避其當事人的眼睛,而他們的當事人,也一定會向他們投以憤怒的目光,因為他們對辯護人如此信任,可是到頭來卻發現是受了卑鄙的欺騙。然而實際上根本沒這回事!辯護律師不會受到良心譴責,被告人也根本不會為此而憤怒。參加莫斯科審判的人都知道,他們之中的每一個人,無論律師還是當事人,無論檢察長或是法官。都不能按自己的意志辦事,而只能嚴格按照早已準備好的台詞,扮演自己的角色。他們每個人都面臨着生死攸關的抉擇。對於被告人來說,這個抉擇是,或者扮演刑事犯的角色,或者是不僅給自己;而且給家人招來殺身之禍。而對公訴人和審判長:或者是順利地按斯大林的指令將這場審判鬧劇演完,或者是因一點點會使人們懷疑此案辦得不光彩的失誤而白白斷送性命。至於辯護律師,則必須準確無誤地執行檢察長交給他的秘密指令,否則,將與當事人同罪……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斯大林肅反秘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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