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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買6棟上海別墅20年後想入住傻眼 4棟有人住了

浙江人秦先生

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

上海買了幾套別墅

全款付清了

但他沒過戶就離開了上海

20多年後他回上海發現房子被賣出去了

已經住了其他人

這些別墅還能要的回來嗎?

秦先生當時花了276萬

買下6套別墅

其中兩套他轉賣給了員工

也辦理了過戶

當時的別墅差不多是這個樣子

還有4套房子沒來得及辦理過戶

秦先生因為生意的原因

匆匆離開了上海

20年後,當他回到上海

準備入住別墅的時候

竟發現房地產開發公司私自將四棟別墅

轉賣給了別人

2013年,秦先生起訴房地產公司

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993年一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

在20年後已經增長了六七倍

按照2013年的市值

應該是每平方米

16000到21000元上下

法院一審最終認定

房地產公司敗訴

賠付秦先生餘下四套別墅的金額

共計1220萬

房地產公司不服一審判決

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

誰知,二審判決和一審判決有着天壤之別

他們認為,秦先生有相當大的錯誤

根據二審判決

秦先生只能拿到150多萬的房款

和一審在金額上相差1000萬左右

二審判決之後

秦先生申請抗訴

檢察機關認為

二審法院的判決

完全忽略了建銀公司的過錯

除此之外,法院的判決書中

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自相矛盾

違背了實體公平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抗訴。抗訴之後,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再審過程中,法院完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撤銷了生效判決,恢復了一審的判決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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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錢江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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