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軍政 > 正文

包頭公安局長領導黑社會組織… 被判刑

11月12日,內蒙古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治安分局前黨委書記、局長夏景魁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11月12日,內蒙古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治安分局前黨委書記、局長夏景魁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夏景魁被指曾受到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孟建偉的庇護。

據大陸媒體報導,現年52歲的夏景魁是河北寧晉縣人,長期在包頭市公安局任職,在包頭擔任警察長達31年。

1988年起,夏景魁在包頭市昆都侖區公安分局當警察,14年後,即2002年升任昆都侖區公安分局副局長;2008年,升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治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副處級);2019年3月,夏景魁被調查,同年9月被雙開。

法院稱,從2000年起,以夏景魁為首,樊瑞剛、竇金彪、于洋等為主要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包頭等地盜竊、高利放貸、尋釁滋事等,共實施犯罪案件20起。

該組織共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幫助偽造證據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徇私枉法罪,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

該案首犯夏景魁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該案另外15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及6名其他犯罪人員被判處無期徒刑至1年1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罰。

曾有網絡文章指,夏景魁幾乎和包頭所有黑社會都有聯繫,是包頭黑道數一數二的人物。知情人士透露,夏景魁所在的昆都侖分局專管包鋼,所以他還壟斷了尾礦垻的開採,賺了很多錢。

此前中共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站曾指,夏景魁是已落馬的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孟建偉庇護下的「警傘」,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長期與黑社會人員來往,指揮參與放高利貸、涉毒等犯罪活動。

2020年6月,孟建偉(正廳級)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2019年12月,孟建偉次子孟根達來因犯有「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判刑4年。

孟建偉還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孟建偉在任包頭公安局局長時,多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0/1112/1522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