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十二港青:港府在逃亡路線設有雷達站 議員質疑當局「前言不對後語」

譚文豪批評各部門對港人逃亡一事「前言不對後語」。(粵語組製圖)

針對12名「被送中」港人案,香港警方一直否認事前知情,又強調案件屬大陸司法管轄範圍。但本台調查所得,海事處在十二港青逃亡路線所在橫瀾島有閉路電視、雷達站和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而水警部門額外有精密和加密的雷達和偵測儀器。但本台早前向海事處查詢時,處方聲稱事發時無接獲可疑船隻紀錄。另外,再有香港傳媒揭發事發時保安局轄下飛行服務隊在現場。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受本台採訪時質疑當局「前言不對後語」。

12名香港青年被關押在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一個月,早前正式被深圳鹽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有關家屬及其委託律師至今未能接觸他們。外界一直質疑港警事前知道有關逃亡計劃,並將資料通報予中國執法機關;以及大陸公安有否越境執法等。

消息人士向本台透露,在香港,追截和偵查可疑船隻任務主要由水警負責,而水警部門有精密和加密的雷達和偵測儀器,可準確追蹤目標。該消息人士稱,如有未登記船隻在非獲准航線高速航行,「沒有理由無人知」。

他表示,據香港《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任何船隻離開香港水域須申領出港證。船長須在船隻開始開出前不少於15分鐘的時間,以該船隻現時在該水域內所處的甚高頻區段適用的甚高頻頻道,向船隻航行監察中心提供船隻名稱、呼叫信號、現時的位置、下一個港口名稱、出港證編號、確認入境事務處出港證明等資料,並申請開出。

另外,香港海事處在最接近事發位置的橫瀾島設有閉路電視、雷達站和船舶自動識別系統。本台曾在9月28日向香港海事處查詢8月23日、「12港青」被捕當日果洲群島附近一帶的雷達記錄,遭處方拒絕,只透露「海事處當日並沒有接獲在果洲群島附近一帶有可疑船隻的報告」。對此,這名消息人士就表示,海事處雖然有紀錄,但職能有限,只是確保海上交通安全。

另一方面,據《蘋果》報道,隸屬保安局的飛行服務隊一架定翼機「B-LVB」和一架H175獵豹直升機「B-LVH」案件事發時先後出動。

本台跟進報道,翻查航班追蹤網站FlightAware顯示,該定翼機「B-LVB」,在8月23日凌晨4時19分自赤鱲角機場出發,繞過香港島及南丫島,及後一直在西貢、東龍洲及果洲群島之間海面上空盤旋達3小時。該定翼機起初與海面保持約1,000米高度飛行,至於6時15分突然爬升至2,000米;直至早上約7時、即香港警方稱12名港人在布袋澳登上快艇的時間,該定翼機一直在附近上空盤旋。至早上約7時半、即警方指快艇由香港東南面水域進入大陸水域的時間,定翼機突然下降回1,000米高,同樣朝香港東南面海域方向飛行,與快艇前進方向一致。

據警方於9月25日的新聞稿,指水警的數碼雷達保安系統紀錄,「最後偵測」到該快艇約8時許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浬,向東南方航行。而根據該定翼機的飛行紀錄,定翼機亦於8時後飛離香港水域,並於空中盤旋30分鐘,約於8時14分到達的位置(22°11'96'N,114°75'28'E),與最接近廣東海警局公佈查獲快艇的位置(21°54′00″N,114°53′00″E),非常接近。

該定翼機最後於早上8時15分回航,8時36分返回赤鱲角機場。12名港人則於9時許,被廣東水警截獲。其後早上9時25分,飛行服務隊一架H175獵豹直升機「B-LVH」出動,往快艇被截查位置的方向飛行,但在早上9時41分,直升機信號在距離涉事地點約40公里處(22°04'96'N,114°51'58'E)突然消失,再出現已在半小時後,接近快艇被截查的位置折返回港。

據飛行服務隊網站顯示,定翼機「B-LVB」主要負責搜救及偵察工作,屬「挑戰者605」型號,屬多用途噴射機,巡航速度每小時470海浬,配有兩名機師及1名空勤主任,主要用作搜救及空中偵察。機上配備監視雷達、電光/紅外線系統及空中自動識別系統,亦可進行空中攝影。H175獵豹直升機則屬於多用途運輸直升機,主要用作搜救,機上設有探射燈、搜索雷達。本台翻查香港天文台資料,事發時天氣良好,能見度清晰,亦沒有降雨。

曾任機師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從飛行軌跡可見,定翼機是以繞圈方式朝東南方飛行,顯示追蹤特定目標船隻,「因定翼機的飛行速度較船隻快,故需以繞圈方式跟蹤」,而有關飛機配備偵察儀器,在高能度下,可辨別船隻。他又強調,飛行服務隊不會主動出動,只會配合政府部門要求執行任務,質疑警方稱「事前不知情」的說法是說謊,要求保安局詳細解釋。

譚文豪說:前言不對後語。警方聲稱事前不知情,但你看(飛行服務隊)飛機飛行路線和時間,與12港人案是非常吻合,亦見到飛機盤旋了2、3小時,令人懷疑是否在監視這隻偷渡船,究竟他是事前一早接獲消息才這樣做,還是應大陸要求才作這行動,保安局需要解畫。由於飛機有不同的裝置,可以在不同的天氣和環境下才進行搜索,辨識船隻一定沒問題。飛行服務隊只會配合其他政府部門要求執行任務,這任務一定不是飛行服務隊主動要求做,首先要弄清楚,這次行動是由哪一個政府部門要求,要求是在即時要求還是事前計劃,這分別也是很大的。

協助12名港青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質疑,種種資訊反映政府多個部門只為配合大陸,合理化「送中劇本」辦事。

朱凱廸說:他們要解釋到底當天飛行服務隊的飛機和直升機去(布袋澳)是為了什麼。如果解釋不了的話,我當然相信他們知情,而且故意讓12名港人給中國海警捉。

本台最新向多位代理該案的家屬委託大陸律師了解,12名港青仍杳無音訊,大部分人申請「取保候審」遭拒。家屬憂慮大陸當局會秘密審訊,一直要求港府向大陸部門要求將12人遣返香港審訊,惟港府以「案件屬 大陸司法管轄範圍」為由拒絕。

據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8月27日的講法,案件並非一個跨境合作行動,其後警方發表聲明稱於8月28日才接獲中國執法部門通報事件。警方再於9月25日公佈,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廣東海警局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認為案件屬 大陸管轄範圍,但拒公開雷達資料。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0/1007/1509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