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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秘密警察」法案下月生效 執法者可匿名不排除外地人擔任

澳門「司法警察局」修訂案將於下月12日生效。法案容許當局向行政長官申請,豁免公佈執行特殊任務的人員名單,使人擔心日後「秘密警察」會成為常態,甚至不排除由外地人擔任,導致本已狹隘的言論空間進一步縮窄。

澳門上月通過「司法警察局」修訂案,當中最具爭議的條文是豁免公佈涉及執行國安工作的執法人員名單,也就是外界所說的「秘密警察」。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解釋,傳統上,澳門所有公務員任命和升遷都會在政府公報刊登。民眾擔心新制度被濫用。

區錦新說:澳門(當局)一直以來都是有權用盡,任意解釋法律的灰色地帶。如果一方面容許警察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少量聘用 大陸人員到澳門擔任特別職務,另一方面又不用刊登政府公報,就會帶有「秘密警察」的意味。

有分析則預期,未來的「秘密警察」會由較高學歷的警員擔任,由於澳門本地警員的資歷和能力,可能被認為不符所謂國家任務的要求,不排除將來澳門保安司會與中國大陸當局合作,輸送被認為合適的大陸人才,甚至擁有不受制約的權限。

雖然俗稱「秘密警察」的法案有待生效,但媒體人方俊已提前感受個人權益日漸受到威脅。

方俊說:每當節日和敏感的日子,通常我們都會發現電話有雜音。朋友打電話來會問,「你為什麼不接電話?」我相信這些干擾源自澳門政府和電訊公司的合作。甚至我相信他們一直有這樣的監聽的情況。在新的法例底下,敢於批評政府的市民的言論空間會進一步縮窄,而且那些秘密警察可以隨意抓人,「你到底是誰?你的警察編號是甚麽?」現在這個就沒有。就等於我們過去一年在香港看到的「警暴」。

方俊質疑,「秘密警察」法案沒有必要實施,只是中共要透過嚴刑峻法令澳門人更聽話。

方俊說:澳門一直都說是一個很乖的地方。我們都很聽話。我們也幾乎沒有國家安全的問題,或者有所謂的間諜在澳門被逮捕,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通過這樣的法律,無疑就是希望透過對言論的控制,讓澳門市民更服從、更聽話、更乖。

下月12日生效的「司法警察局」修定法案把網絡安全與國家安全納入司警的治權,也因此增加了最少三個處級部門,直接支援與國家安全相關工作。

澳門立法會議員林玉風表示,據她理解,不公佈名單的特殊任務人員類似香港的「臥底警員」。她承認,澳門不少民眾受到香港的政治氣氛影響,對「司法警察局」修訂案表達憂慮。她認為,目前澳門警察和民眾之間仍然有互信,法案生效之後,當局不應濫用,執法也不宜政治化,以免破壞警民互信關係,出現白色恐怖。

澳門政府就「司法警察局」修訂案解釋,有關執法人員要處理國家安全等較為嚴重的罪行,不公佈名單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安全,部分人負責執行秘密職務,有必要隱藏身份。根據澳門保安司解釋,向行政長官說明理由後,申請豁免公佈的特殊任務人員名單,除了「偵查員」按規定必須是澳門永久居民,其他技術人員,包括外僱,只要具備特殊職務需要的技能,都可以入職司法警察局的一般公務員。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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