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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裁定陳彥霖「死因存疑」 裁判官嘆未能夠揭示所有真相

長達12天的陳彥霖死因研訊周五(11日)結束,死因庭裁定陳彥霖死因存疑。(粵語組製圖)

長達12天的陳彥霖死因研訊周五結束,在死因裁判官引導及排除「非法被殺」及「自殺」等選項後,陪審團一致裁定陳彥霖「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說,對陳彥霖離世非常難過,但坦言死因庭始終未必能夠揭示所有真相,希望研訊可以還「少少公道」。大律師指,如不服裁定結果是有上訴機制,但其門檻相當高。(文海欣報道)

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15歲職訓局青年書院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底被發現離奇赤裸浮屍海面,警方將死因列作無可疑,其遺體亦遭迅速火化。長達12天的死因研訊於周五(11日)結束,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2男3女陪審團,給予裁決指引並總結案情。

陪審團退庭商議約4小時,因屍體腐化不能確定死因,最終一致裁定陳彥霖「死因存疑」,於2019年9月19日晚至9月20日期間死亡,死亡地點不詳。陪審團說因本案中未能確定陳彥霖是否有恩覺失調並直接或間接導致死亡,建議醫管局能有效跟進現行青少年精神科健康會診跟進機制。陪審團亦建議,若再有同類案件,衛生署法醫學應重申考慮矽藻測試,以判定死因。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說,對陳彥霖離世非常難過,認為她似乎離世前做到想做的事、讀喜歡的科目、似乎對朋友及家人亦不錯。母親何姵誼聞訊後亦一度哽咽。

高偉雄認為今次研訊能釋除公眾疑慮,讓公眾知道真相,但坦言死因庭始終未必能夠揭示所有真相。他亦祝願陳彥霖一家身體健康、生活愉快,並還少許公道。

庭外,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表示,醫管局會就陪審團的意見考慮有什麼能做。

警方表示,會研究判詞以決定適當跟進。

早上庭內,高偉雄說死因庭無權研訊有關過失,而是裁定死因。高偉雄又解釋「推斷」和「猜測」不同,指前者為按證據作推斷,強調陪審團作裁決時不可以作猜測。

之後他花近4小時總結案情,其後引導陪審團時,排除「非法被殺」及「自殺」選項,因這兩項選項並非穩妥的裁決。他解釋,「非法被殺」的準則需要毫無合理疑點。不過本案沒有足夠證顯示陳彥霖生前受曾受到襲擊、曾經同人結下仇怨、沒有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擔憂等,亦沒有證據顯示她受到藥物和毒品影響。

而「自殺」的準則亦需要毫無合理疑點,本案並無顯示受藥物影響等。另外雖然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曾指出思覺失調患者自殺的機會比較大,但高偉雄指其他證人的證供與自殺傾向不相符。高偉雄續指,雖然去年英國死因庭有案例指要達致自殺結論,只需衡量相對可能性,而非沿用以往的毫無合理疑點標準。但由於該案仍在英國上訴法院上訴中,故就今次案件會繼續採用毫無合理疑點標準。

高偉雄續指陪審團基于衡量「相對可能性」作出判斷後,只須考慮「死於意外」或「存疑裁決」這兩個選項;但指出「存疑裁決」是法庭最不希望達到的裁決。

另外,高偉雄額外準備一份「死亡環境情況」,當中附有17條問題,希望陪審團亦能就部份事實作裁決。其中,陪審團未能確定陳彥霖是否在知專C座大樓10樓脫下鞋子、在校門乘的士前往致藍天、到康城街附近巴士站下車及去年9月19日呈思覺失調徵狀。不過陪審團認為陳彥霖進入海中時身上沒有穿着任何衣物。

外界可能關注今次法庭排除死因選項的舉動,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蘇俊文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其實這個情況非常普遍。

蘇俊文說:很多時候在審訊的過程,法庭可能都會告訴陪審團,這件事的死因可能是A、B、C,你們(陪審團)決定是哪一樣、或者是A還是B。所以這個也不是奇怪的情況。法庭不會每次,寫了幾廿個死因,然後在眾多死因中自行選擇。所以裁判官有責任指導一些務實死因。

如不服裁定結果,有否上訴機制呢?蘇俊文解釋有這個機制並要附合這些原因,例如原本沒有開死因庭、研訴有證據造假問題或有新證據等,門檻相當高。

蘇俊文說:在死因研訴內,證據、程序有問題或入面有些證據是假、或證據不足等。另外就是在研訴進行後有新證據,但問題是這個都會有一定困難就是新證據如何被發現呢?有機會是,例如家人在遺物或其他地方發現新的東西,可能是新證據,或陳彥霖死因存疑,然後警方或其他(部門)去再調查時發現新證據,那麼這些新的東西會令裁決有所不同,就要再進行一次聆訊。

不過蘇俊文續指,即使再進行聆訊,仍要視乎利害關係方例如家屬或律政司決定。而上訴是沒有期限。

目前,高偉雄指令警方將陳彥霖的黑色 iPhone手機進行備份,另一部粉紅色 iPhone手機則要存放在法庭,一年後如能解鎖電話,死因裁判官將會視乎情況是否要再作調查,不然則會將電話歸還其母親。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警方調查草率,促請重啟調查。他對本台指,希望更多證人、知情人士如有更多有用資料,應儘快聯絡執法部門。

林卓廷說:我們看到那些證人是在死因聆訊開始後,才被傳召上庭,在警方之前的調查當中根本沒有包括在內。我們覺得警方在調查非常短的時間內,就說這是沒有可疑的案件,我認為他們調查非常草率而且妄下判斷。

陪審團可作出的裁斷包括死於自然原因、倚賴藥物/非倚賴性的濫用藥物、自殺、意外、不幸、合法被殺及非法被殺。若未有足夠證據作以上裁斷,陪審團可作「存疑裁決」。一旦如此,家屬可要求警方重新調查,無論警方最終是否展開調查,理論上也應向家屬交代。

15歲的陳彥霖在2004年7月16日出世,為職訓局青年書院學生,去年9月22日被發現離奇赤裸浮屍油塘魔鬼山對出一帶海面。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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