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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事:文革中的兩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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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對領袖的崇拜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對於領袖的一切相關的事物都有所禁忌,在本公眾號上已有多篇提到相關的內容,並羅列了多則案例,筆者在這就不再贅述了。今天只是再介紹一則類似的案例。

1969年,山西省定襄縣砂村學校教師、副校長張經源,因反動言論被開除公職,並被戴上反革命帽子。1979年定襄縣縣委起草的《定襄縣革命委員會關於對張經源原定開除留用處分的複議決定》(註:筆者依據的材料為此份文件的草稿)一文中提到了他的「反動言論」:

【1、1968年8月20日砂村女社員閆逐香、閆艾生偽親友結婚送禮,讓該在毛主席石膏像上寫字,寫字間摸(抹)到主席像頭部一點紅漆,女社員說:「看給摸(抹)下個甚了!」該說:「摸(抹)上他個紅頭子老天爺哇。」當女社員反駁後,該又說:「不哇,還不是天下第一。」

2、……

3、1968年9月砂村學校做紅太陽,讓該給畫海水,紙匠閆俊河進去後該說:「河河給咱畫上個百壽圖吧。」當即被閆駁的啞口無言。

4、1968年8月該到砂村供銷社買東西,見駐軍機械門上的毛主席像畫的不像,該說:「這個主席像神不神、鬼不鬼的畫成個甚了。」

5、……

6、1967年秋假,組織教師學「老三篇」,該給講推到「三座大山」時把毛選一、二、三卷比成「三座大山」,把四卷比成中國人民,說中國人民要想得到解放就必須推倒這「三座大山」。】

從上述內容來看,他的「反動言論」都基本上與領袖有關,而且大多都是在平時閒聊時說到的話,沒有明顯地惡意侮辱領袖的內容,但即使如此,在文革時代這些話也足以讓他吃盡苦頭。先是被開除公職,戴上反革命帽子,可以想像,在以後的運動中,他會「享受」反革命分子的待遇,被批鬥、被監管。

文革後,在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中,1978年,定襄縣委曾經討論過他的問題:

【該1953年從太谷師範畢業後,在太谷任教,64年調回定襄任砂村學校教員、副校長等職。69年因反動言論開除公職,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監督改造。1978年12月29日經中共定襄縣委常委複議認為,該有嚴重政治錯誤,撤銷反革命分子帽子,開除留用,每月給生活費30元,並補發在村期間的生活費(除去在村勞動所得部分)。】

1979年定襄縣委再次討論了他的問題,羅列了上述事實後,認為:

【上述事實經複查均與原案相符。經定襄縣委常委會於1979年5月28日複議決定:認為實屬嚴重政治錯誤,根據黨的政策精神,撤銷原定開除留用處分,予以恢復公職,行政上撤銷副校長職務,降一級處分(小教行政7級降為8級),補發降級後工資(除去在村勞動所得部分)】

兩次討論的結果,都仍認為張經源的言行屬於「嚴重政治錯誤」,只是處分越來越輕。以後是否徹底平反了,就不知道了。不過,定襄縣委的這樣的決定,也說明改革開放初期,文革的遺毒仍然存在,左的思想仍然還有一定的市場。

2

1967年2月7日晚上,山西省五寨縣武家窊村召開群眾批斗大會,批鬥一個名叫顧仰山的人,說他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會議正在進行過程中,村民(中農)葛樹枝突然向村民劉玉英踩了一腳,於是劉玉英張口大罵葛樹枝,會場一片混亂,批鬥會也開不下去了。當晚,該村就把葛樹枝扭送到法院,並寫了說明:

【法院負責同志:

茲因我村在今天晚上進行文化大革命,會議正在轟轟烈烈地開展,葛樹枝故意調戲劉玉英來破壞文化大革命,我們無法解決,所以報給你們解決為止。

武家窊大隊】

2月8日,有關部門來了解情況,召開了座談會,在座談會上有人反映:

【樊在同志談:

於1967年2月7日晚,我們五家窊村全體革命群眾鬥爭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破壞生產的顧仰山的大會,大會正在逼問顧仰山為什麼破壞生產,正在此時,而葛樹枝將參加會議的劉玉英用力踩了一腳(註:括號中內容牽涉個人私隱,筆者略去),劉因受痛便開口大罵葛樹枝,就此把我們的會議攆散,我們就將葛捆起來,扭送法院,文革意見要求扣押幾天。】

情況屬實,縣公安局於第二天對葛樹枝實施拘留,案卷上所寫的罪名是「破壞文化革命」,關押了近一個月後,葛樹枝於3月4日釋放。

這件事,以現在的看法,就是擾亂會場秩序,最多批判教育一下,而在文革時期就上綱上線到政治事件的高度,罪名大到「破壞文化革命」,只不過一個普通的農民因泄私憤動了一下腳而已。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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