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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大媽:家屬中的階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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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鬥爭如同一張天網,罩在那些出身不好的所謂「五類分子」的頭上,讓他們無處藏身,即使是隨家人在外地生活,也同樣掙脫不出這張天網。

筆者六七十年代生活在西北一個城市的鐵路大院裏,這個大院裏的人來自全國各地,因為建設祖國鐵路的需要而聚集在一個大院裏。在這種大院裏生活過的人都知道,除了孩子外,大院裏的居民分為兩類,一類是職工,一類是家屬。在那個年代夫妻倆是雙職工的並不多,特別是一些老職工,從農村出來進入城市,多是把妻兒老小從農村接過來,生活在一起。筆者那時居住的一棟樓里,三十戶人家中大部分都是屬於單職工家庭,因此放學回家,見到那些閒在家裏的阿姨們,徐大媽、趙大媽、李媽、馬姨等喊着不停。

其實,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在每個城市裏都建有不少類似的大院,大院的生活熱鬧,鄰里之間和睦友善,雖然人們,特別是家屬大媽們,愛張家長李家短地閒聊,但基本上都是八卦一些生活瑣事,至於鄰居家是什麼成份、有什麼歷史問題,並不在意,大家都是以單位為紐帶而生活在一個大院的,沒有必要知根知底。

原本和諧的生活,是抵不過政治運動的,階級鬥爭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角落,即使是職工家屬,也會在一些運動中受到衝擊,被審查,被處理。筆者搜集到四份六十年代中期城市社教運動期間對一些家屬的「結論書」,這些「結論書」清晰地說明五類分子就是天牢中的囚徒,無處藏身。

這些「結論書」是中共贛州地委城市社教工作團十二分團(隊)對江西省農墾廳勘測設計院基建隊中的一些家屬在社教運動中所作出的結論,「結論書」是統一印製的,內容分為基本情況(諸如姓名、出身、表現等等)、「主要錯誤(或罪惡)事實」、「運動中的表現」及各級組織的「意見」等等。農墾廳勘測設計院基建隊應屬於流動施工單位,在一地施工就會建設一個居住大院,職工家屬生活在一起。城市社教運動開始後,除了對職工開展運動,對家屬也開展運動,在「清階級」階段,社教工作團清理出家屬中隱藏的「階級敵人」,這個基建隊的家屬中有多少「階級敵人」不知道,但至少有以下這四個:

趙鳳仙,職工孫錫衡的妻子,河北人,五十年代初期就隨夫在外工作,從河北、遼寧到江西,根據「結論書」上「主要錯誤(或罪惡)事實」所說:

其家庭土改前有土地43.5畝,房屋18.5間,大車一輛,驢一頭,在43.5畝土地中自種十一畝,每年雇短工三十個左右,其餘土地全部出租,並放高利貸(每擔每月一斗利息),家庭經濟生活來源主要依靠剝削為生,剝削量超過25%以上,因其祖父自種一部分土地,在1949年冬土改時根據「中央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決定」,其家劃為富農成份,但對富農成份和富農分子未區分開來。趙在土改時(1950年元月)即去瀋陽市隨夫居住,所以在土改複查時,趙外出不在家,故也未考慮劃定趙的個人成份。因此,趙系逃避漏劃的富農分子。

這其實就是對趙鳳仙補劃了成份,雖然是遠在千里之外。在「運動中的表現」一欄中,所述內容可以看到在家屬中開展運動的情況:

趙在運動開始時,談開展「四清」運動的認識時,發言較多,但從揭階級鬥爭蓋子和「兩清」階段中,雖找其本人多次談話,並反覆交待黨的方針政策時,亦不敢涉及到本人的問題。而當談本人的問題時,亦是吞吞吐吐,不敢徹底交待自己的全部問題。直至經組織多次教育和指出,才交待了問題,並承認錯誤。

開會、發言、談話、交待問題等等,這些與在職職工中開展運動的形式是一樣的。最後,社教分團對趙鳳仙所審批的意見是「同意劃為富農分子,交群眾監督改造」。

葉大海,當年61歲,安徽人,在五十年代中期的「反封建補課」時被補劃為地主成份,1964年才來到兒子工作單位隨兒子生活,但這樣一位近期才來此居住的老人,也在這次運動中被查出為「隱瞞身份的地主分子」:

在運動初期,葉對組織不夠老實,企圖矇混過關。後經找其多次談話,交待方針政策,指明出路後,才交待其家庭是地主成份,本人是地主分子。

因為平時表現比較老實,所以「群眾意見」是「繼續留在工地當家屬」:

葉大海系隱瞞地主家庭成份和本人地主分子身份,外流江西後長期隱瞞未作交待,但是未乾其他壞事,表現比較老實,我們建議組織從寬處理,不再給戴地主分子帽子,繼續留在工地當家屬。

卞宏通,當年近60歲,江蘇人,其情況與葉大海相似,也是被查出「隱瞞地主身份」,不再贅述。

與上面三位相比,職工李慶龍的妻子傅福珍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傅福珍,湖南人,她本是李家的童養媳,在土改運動中隨夫家被劃為地主分子:

傅福珍是地主分子李慶龍的妻子,從小就在李慶龍家做童養媳,一慣過地主生活……土改時,該傅又拒絕交出剝削勞動人民所得之財產,民憤極大,被群眾鬥爭達十幾次之多,並被鄉政府關了一個多月。傅土改時家庭被劃為地主成份,本人為地主分子,管制勞動。傅在原籍抗拒改造,想方設法逃避群眾管制,於1960年和其夫李慶龍一起外逃江西,來江西後,改名換姓,偽報貧農成份,混入職工家屬隊伍,長期隱瞞家庭出身、個人成份,又過着不勞而食的生活。

「混入」家屬隊伍,過着「不勞而食」的生活,雖然每一個家屬都是靠職工的工資生活的,偏偏傅福珍因為「一慣過地主生活」就成為了「又過着不勞而獲」的生活,那個時代的思維已烙上了階級鬥爭的印記,同樣一件事,無產階級就可以,剝削階級就不可以。

傅福珍在運動中:

四清運動開展後,不主動交待問題,工作隊找其談話,問一點,答一點,繼續隱瞞從小就在李慶龍家過地主生活的事實。運動中群眾揭發批判時以假坦白矇混過關,對抗群眾鬥爭,態度惡劣。

由於她態度惡劣,表現不好,組織上最後的處理結論是:

根據該分子所犯罪惡事實,為有利對該分子改造,清除(出)職工家屬隊伍,隨其父(原文如此,不知道是書寫者因粗心把「夫」寫成「父」,還是其父隨他們一起生活,在運動中同樣被清查出來有問題被清理回家,筆者傾向於前者,「隨夫」)送回原籍監督改造。

無論是哪種情況,傅福珍在大院中連當家屬的權利都被剝奪,她是混入職工家屬隊伍中的地主分子,被清理出家屬隊伍了,遣送回原籍改造。

階級鬥爭如同一張天網,罩在那些出身不好的所謂「五類分子」的頭上,讓他們無處藏身,即使是隨家人在外地生活,也同樣掙脫不出這張天網。

筆者不知道,小時候我們大院的那些鄰家阿姨大媽們是否也經歷過這些審核,在運動中她們是如何過關的,但筆者知道,她們無論是什麼出身,成份是什麼,在筆者眼裏,她們都是和藹可親的,都是好人。

「壞人」都是製造出來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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