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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貧困標準提升:年入6萬居室少於三個算窮人

根據菲莎研究所(FraserInstitute)的一項最新研究,基於加拿大聯邦政府修改的貧困定義,一些年收入超過60,000加元、居室少於3個的加拿大家庭現在都被認為是貧困家庭。

據theprovince報道,特魯多政府在2018年制定第一個官方貧困線標準時,使用了一個現有的但存在根本缺陷的低收入指標,即MarketBasket Measure(MBM)?進行計算。

MBM計算出一個人或家庭為獲得適度或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的一攬子商品和服務所需的最低收入。由此計算出兩個大人加兩個孩子,如果家庭年收入60,000加元就屬於低收入家庭。

菲莎研究所高級研究員ChristopherSarlo表示:加拿大真正的貧窮是飢餓、痛苦和嚴重的住房不足。但是聯邦政府任意改變了一個四口之家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定義,從原來的兩居室和三居室的組合更改為全加拿大所有城市都需要三居室,僅此一項住房成本部分就把貧困線標準提高了35%。同樣,首次將手機作為基本必需品增加到MBM類別使貧困線標準又增加了12%。

按照聯邦政府MBM的貧困定義,加拿大劃出一條高於基本需求水平的貧困線,以致一些年收入超過60,000加元的家庭也被視為貧困家庭。將收入接近中產階級的個人和家庭融入貧困線,這無助於消除加拿大的嚴重貧困,無助於解決加拿大飢餓、痛苦和嚴重的住房不足等真正的貧窮問題。

特魯多表示,自由黨政府自2015年上台以來,已有100萬加拿大人擺脫貧困,其中包括33.4萬名兒童和7.3萬名老年人。自由黨還援引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顯示,生活在官方貧困線以下的加拿大人的數量已從2015年的12%下降到2018年的8.7%,這也是歷史最低點。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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