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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讓人可憐又讓人無可奈何的底層老百姓故事

給你們講一個又讓人可憐又讓人無可奈何的底層老百姓故事。

我一個很好的朋友的媽媽的一個跳廣場舞的老姐妹,前些時間騎電單車和一輛小轎車發生了車禍,肋骨斷裂。

住院的時間,她們幾個跳廣場舞的去看她,聽說她是早年離異,就一個孩子正在上大學,平時打點零工,加上有一套很小的老舊閒置房收取租金度日。

後面一天給我朋友的媽媽打電話,說交警部門給她送來了一張全責認定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給她認定了也是機動車,她不服有沒有什麼辦法。

我朋友的媽媽就和我朋友說:那個誰誰誰不是做律師的麼?你要不幫X阿姨問一下?

我朋友就來找到我,和我講了一下那個人也挺可憐,看有沒有什麼辦法。

我說如果真很可憐,去申請一下法律援助吧,事故責任書是可以複議的。

又過了幾天,朋友那邊反饋來消息,說去法律援助部門問了不符合援助條件。

哎,想想也是,畢竟她好歹還有兩處(雖說不怎麼值錢的)房產,可能也真不符合條件吧。

朋友問我,那這種情況能不能幫她介紹個律師,他也好給他媽媽交差。

我和朋友說,那她能接受付費麼?我幫她找個剛執業的律師?反正絕大部分交通事故是練手級別的案件。

朋友那邊反饋說可以,我就幫他找了個正式拿證半年的當地律師。

又過了幾天,我找的這個律師來給我退信,說這活他處理不了。

我問怎麼了,就當做法律援助了唄。

他說這事可比法律援助更難,然後給我講了一下簡單經過。

基本上就是律師的建議她都不聽。

她現在躺在病院裏,醫生已經停藥了,催她出院她就是不出院。

非說現在還不能走路,不能出院。

他勸他,你不出院就沒有詳細的醫藥費明細,我們無法起訴啊。

傷筋動骨的事,出院了大家都還是得去家裏靜養啊。

她說你做律師的,不能給我拿到錢我要你們有什麼用?不應該讓肇事者先行墊付的嘛?你去找交警幫我要墊付吧?

她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意見。

律師建議她去做行政複議,她覺得沒有意義,都是一家官官官相護。

她非要去SF。

而且她也實際做了,政府、信訪辦、上級公安、12389各種電話打了個遍,當地新聞頻道、各種報紙、各種自媒體都聯繫了一個遍。

但這事吧,正規的程序也沒用盡,各部門都反饋她要求走行政複議;她進一步覺得官官相護了。

這事呢,也真沒多大的新聞價值,就沒人給她接茬,她進一步覺得世間沒有真情了。

律師勸她,即便說有上級領導的批文,即便說有媒體的關注,交強險部分肯定還是得通過法院處理吧。

她不聽不同意,覺得不公平,想繼續SF找交警部門「逼」對方要錢。

律師和她先擱置爭議,算各種賠償標準。

誤工費標準呢,她想按工資標準算,但又提供不了相應的工資表。

護理費標準呢,她想按護工標準算,但實際上又沒有請護工。

傷殘相關標準呢,和她說要鑑定,她又問鑑定會不會不公平。

………又各種給律師講,網上怎麼說怎麼說。

反正就挺灰心的吧,反正錢也沒收,合同也沒簽,來和我撂挑子了。

沒辦法,我就去和我朋友退信,我朋友支支吾吾說那邊覺得這個律師太年輕,沒手段,能不能找個老手。

我直截了當和他說,這種案子老手不會接的,性價比極低,搞不好還得被賴上……

其實靜下心來想一想,她最大的訴求不過是要求肇事方(至少是她認為的肇事方)先賠錢。

從人民群眾樸素的正義觀來說,她有錯麼?可能也沒錯吧。

但可惜法律真不是這樣規定的,一般程度傷情的交通事故,墊付往往是出於肇事方自身的道德,而不是法律的硬性規定。

你說這個立法有沒有問題。

也可能有問題吧,但更改這玩意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們還沒告訴她,即便她起訴到了法院,法院判了她還是可能拿不到錢呢……

她這事最終怎麼處理,我也不知道。

但她這樣的人,一定存在於中國的各個地方。

哎,我能做的,只是寫下她的故事。

佛不渡人,唯人自渡。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隱於庭的小法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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