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被控去年6月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參與、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周三(5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並定於11月23日開審,預留6日作審訊。
早前已承認2項控罪的周庭,案件留待審結時再作求情和判刑。
黃之鋒在庭外表示,比起目前控罪,他更擔心不知何時被《港區國安法》起訴,甚至被無期還押、送回大陸受審。黃之鋒又表示,在報道指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身處倫敦的羅冠聰後,有人致電他稱關心其人身安全,但由於擔心被監聽,無再問及細節。
在三人會見傳媒期間,一名支持中共政權男子在場叫囂,意欲騷擾黃之鋒等三人,男子其後事敗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