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香港法院外聚集的抗議者支持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的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31日)
香港3名男女去年因為參加「反送中」運動集會而被警方逮捕,其後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但法院今天判處各人罪名不成立。
綜合本地電子媒體的報導,3名被告包括一對夫婦和一名17歲學生。去年7月28日,3人在港島上環德輔道西「反送中」衝突中被警方逮捕,其後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這對夫婦另外被控無牌持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地方法院法官今天裁決時指出,無法推論3人被捕前是否有參加示威者的集結,因此裁定被控的暴動及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但法官裁定這對夫婦無牌持有無線電收發機罪名成立,各罰款港幣1萬元。
據報導,法官宣判3人罪名不成立時,庭上有人歡呼。
目前未知當局是否會上訴。
香港去年中爆發「反送中」運動後,當局開始以暴動罪起訴被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