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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中共兩個動作:一批華人被註銷戶口

近日,中共接連兩個動作,牽動了不少華人的心。

第一個動作公職人員不可拿綠卡

6月20日,中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被通過了。

從2020年7月1日起,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永居證的公職人員,予以撤職或開除處理。這意味着那些想要在正式退休之前,就搬去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或者新西蘭等西方國家過上養老生活的官員,沒辦法鑽空子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明確規定:

1.違反規定出境或者辦理因私出境證件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2.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

第二個動作

一批華人被註銷戶口

中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將在今年11月1日正式開始。受疫情影響,各個城市最近才開始進入準備階段。而在準備階段,人口普查機構將會對戶口進行摸底與整頓,以確保普查登記工作如期進行。

這次人口普查對象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象相同,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在中國境內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也屬於普查對象,需要進行普查登記。

最近,中國各個城市的公安局已經發出通知,其中通常會有這麼一條內容:加入外國國籍和出國(境)定居者,按規定應註銷戶口而未註銷的,戶主或其親屬請兩個月內(有的城市是要求在一個月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註銷手續。

圖源:重慶市公安局

圖源:廣州公安

這條規定對那些拿到綠卡(永久居留權)的華人來說,是有一定影響的。那麼到底在國外居住多久算是出國定居呢?

根據僑務辦公室的相關解釋:中國公民已經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時間不少於30個月,

出國定居的華人,持有中國國籍,但是沒有戶口,被稱之為海外華僑。

註銷戶口不影響養老金

一些華人出國之前,在國內都有工作的經歷,並且也按規定繳納養老金,有的華人已經退休被兒女接到國外生活,那麼養老金可以領用嗎?

答案是可以的。

根據相關部門的回應「如果是退休前到國外定居,將會終止社保關係,之前繳納的養老金會全額退還到個人賬戶。如果是退休之後到國外定居,只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證明』,就可以每月領取養老金」。

註銷戶口不影響房產所有權

戶口與買房是中國人很看重的兩件事。那麼註銷戶口會對房產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呢?

如果是依照房產證來證明房屋歸屬的房子,只要在定居國外前買的房子,就算註銷了戶口房產依然屬於自己。(若老房子沒有房產證,則有影響。)

但如果定居國外的時候沒有買房,戶口註銷之後就等於是外地人了,在一些城市買房將受到很多限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提前恢復戶口。

戶口被註銷後也可以恢復

在持有綠卡的情況下被註銷了戶口,也可以恢復自己的戶口。但是恢復之後依舊沒有長期在國內居住,還是有可能被再次註銷戶口。因為戶口是用來證明持有者為常住人口的標誌,既然並非本地的常住人口,就沒有保留戶口的必要性。

恢復戶口需要本人提出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根據《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華僑本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應當提交回國定居申請表、自願放棄國外居留資格聲明書、出入境記錄、有效護照或者旅行證及複印件、符合規定的照片、經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的華僑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其居留事實的材料和與受理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華僑回國定居應當由華僑本人提出申請。華僑本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親屬提出申請。親屬代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的,還應當提交受託人身份證明、經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和委託書。

經批准回國定居的華僑,持《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有效期內到擬定居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手續。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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