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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替上學事件處理四十六人 陳春秀不服將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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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頂替的大學生陳春秀(上)與頂替者陳艷萍(視頻截圖)

6月29日,山東省發佈關於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起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結果,四十六名相關人員受到處理。但是,受害人陳春秀的家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並不滿意,陳春秀本人也說要提起訴訟。

山東省紀委監委發佈通報稱,對於冠縣陳春秀被陳艷萍頂替上大學一案,陳艷萍及其父親陳巨鵬、舅舅張峰、招生辦主任馮秀振、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武訓高級中學校長崔吉會、煙莊派出所所長任書坤、山東理工大學教務處處長助理杜言利等二十九人參與了冒領錄取通知書、偽造檔案和戶籍等環節,他們受到解聘、降級、立案偵查、嚴重警告等。

由於東昌府區王麗麗被陳偉冒名頂替上中專的問題,陳偉及其父親陳丙苓、聊城農業學校校長李廣運、於集派出所時任所長杜青等十七人受到類似處理。

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大學中國教育平權任重道遠

陳春秀並不認識頂替者陳艷萍,用她的話來說,「不是一個檔次的人」。

高考「落榜」十六年之後才發現自己上大學的資格被竊取,陳春秀一直不明白,畢業證、准考證、身份證、戶口本,這些重要證件她都妥善保管,究竟哪裏被鑽了空子呢?

陳艷萍的父親陳巨鵬是冠縣冠洲福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舅舅張峰曾經是煙莊鄉鄉長。

二人利用其政商資本發動各級權貴瞞天過海,將高校招生鏈條的關卡一一打通-—公安機關和派出所忙着盜取和偽造戶籍,高中校長和主任幫着替換檔案,大學教務處在入學審查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終把半隻腳已踏入校園的陳春秀生生拽了回來。

這和王麗麗的故事也不謀而合。在針對這四十六人的處罰中,最嚴重的丟了工作,最輕的受到警告。

陳春秀的二姐李心藍在發表的聲明中說,他們對調查結果並不滿意:「我們並沒有覺得開心,反而特別難受,特別痛心!真沒有想到,竟然那麼多人欺負我們一個老實巴交的小姑娘。」

她想不通,為什麼輕易修改戶籍的派出所所長只被降低退休金,郵局送錯通知書和校長調包檔案學籍只受到警告處理或者降低退休待遇?

「這好像一大幫人圍起來欺負一個小孩一樣,他們回家自嘲一番就結束了嗎?」

陳春秀的二姐李心藍在「今日頭條」上質疑調查結果(網絡截圖)

陳春秀曾請求山東理工大學允許她回校就讀,學校以「無此先例」為由拒絕。隨着媒體曝光和民意發酵,山東理工大學最終於22日表示願意幫助其實現入學願望。

頂替者的親戚曾找來希望私了,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陳春秀對央視新聞表示,已經聘請律師起訴陳艷萍,「想質問頂替者為什麼那麼自私,更可恨的是幫她辦事的人,任意踐踏別人的人生!」

2004年高中畢業之後,陳春秀在食品廠做工人,在電子廠加工鍍膜鏡片,在餐廳端盤子。三十六歲的她,如今是一名幼兒園教師。

為了完成大學夢,陳春秀參加了成人高考。今年五月,在學信網上查學籍信息時她才發現,自己已經在山東理工大學順利「畢業」。

陳春秀一直因為落榜而愧對父母,他們靠種地為生,「砸鍋賣鐵」也要供她上大學,母親如今受到真相衝擊已生病住院。6月14日,新京報記者實地探訪陳春秀的老家,她家的房子與鄰居的兩層樓形成鮮明對比,牆上貼着一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材料,2019年其家庭總收入為八千餘元。

二姐李心藍為她深深惋惜,「被篡改的人生最美好的十六年已經成為過去式,時光也不會倒流。」

被頂替的大學生陳春秀(視頻截圖/CCTV)

山東還有242起頂替事件處於調查中,學信網疑受限制

山東省的調查公報還指出,工作專班將會逐件調查1999年至2006年之間山東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的問題,。

十餘年來,從湖北的王俊亮、河南的王娜娜、湖南的羅彩霞到山東的苟晶,頂替入學的事件屢禁不絕。

安徽律師鄭繼能曾於2012年同河南律師常伯陽等八人聯名致信教育部,反映山東、河南等省份教育資源不均、面臨招生地域歧視等問題。

鄭繼能告訴本台,中國教育部的學信網已經被限制搜索,「中國從清朝開始冒名頂替是會殺頭的。你們應該關注學信網,已經封殺了,不能輸入查詢。(以前)我把你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輸進去,你可以知道你上了哪個大學。現在輸進去,不行,而且還要你(輸入你)上了哪個大學。幾千所大學你輸哪個大學?我冒你的名字上了你的大學,你怎麼查?」

知乎網友「清風徐來」也披露說,學信網目前必須通過身份證和畢業院校名稱查詢,陳春秀如果不是通過身份證在學信網查詢到信息,恐怕這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學歷。

來自河南上蔡和桐柏的兩名被頂替者曾試圖找常伯陽維權,但是官官相護,他們無法搜集有效證據:

「很多部門都不認真查處,也不給調查結論,就是有調查結論也是糊弄。他們很難拿到確切證據,進入法律程序。要拿到怎樣冒名、身份作假這一系列證據,如果不通過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教委,他們拿不到。」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分組審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與會者提出將冒名頂替入學行為規定為犯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業遂建議在刑法中新增「冒名頂替上學作弊罪」,可規定為:「盜用他人證書、身份,冒名頂替上學、工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權力不能得到有效制衡是問題的關鍵。就像多年前奶粉造假,收斂一段時間又會這樣。」常伯陽認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從根本上斬斷作假途徑、斬斷戶籍和學籍造假。對國家公務人員的查處才是最重要的。」

他表示,目前刑法中已有相關罪名可以懲治頂替者,關鍵在於法律條文無法得到執行和監管。針對陳春秀事件,若按照濫用職權罪處理,後果嚴重可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按受賄罪,十年以上刑期也有可能。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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