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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者分析《港區國安法》:中共心虛怕反抗思潮蔓延大陸

《港區國安法》通過當天,中共一方面發動所有官方媒體吶喊助威,另一方面壓制民間發表意見。有中國法律專家表示,凡涉及「國家安全」的案子,均由北京掌握審判權,背後真正的目的,就是防止香港的反抗思潮蔓延到大陸。

中國大陸法律學者孫先生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當局不顧美國等西方國家反對,強推《國安法》,也是為了震懾大陸民眾。

孫先生說:按照中國這種模式來治理香港,不惜把香港變成一個死港。當局對香港人反對共產黨的治理模式,這種打壓,決心之大。其中很重要一個原因,他也防止這種反抗瀰漫到 大陸。同時也擔心香港作為自由民主的基地,對大陸追求民主法治自由的支持。

有香港媒體報道,草案列明在特定情形下,特首與「駐港國安公署」商討後,可以提出將嚴重案件送交大陸審理,再由中央批准送審。

對此,中國刑事案件辯護律師李先生對本台說:「原則上,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它應該適用行為人當地的法律,實施的行為,當地的法律是不是認為犯罪,才能認定他是不是構成犯罪。但是也有例外,有些國家,特別是一些專制國家,她行使長臂管轄的原則。也就說當地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但是我這裏認為是犯罪,那麼我仍然可以抓你。我用本國的法律來認定你構成犯罪」。

據了解,《港區國安法》草案列明四項罪行按嚴重性分級,刑期由3年至10年不等,如果案情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法例沒有追溯力。不過,中國法律學者孫先生認為,當局若想治罪於人,罪名不是問題。

孫先生說:不追溯既往,他表面上可以做到,但是我們要搞清楚中共的特性。她的特點就是你只要做過甚麽,尤其是你曾經反對過她,無論你怎麽樣做,她會永遠惦記着你,以其他理由抓你進去,很容易。隨便在你家裏一搜,有槍支彈藥。

孫先生認為,栽贓陷害一個政治人物,對當局來說易如反掌。另一位大陸學者黃先生說,很多港人不了解公安執法手段有多離奇。

黃先生說:把你過去所做的事情,作為這次附加的一個罪證,然後判你重刑,這種可能性非常大,對於他們來說,這種操作已經輕車熟路了。

香港曾是中國 大陸居民上訪維權的另一途徑,比如北京居民因非法集資案,到香港維權。廣東東莞居民陳先生對本台說,大部分訪民和異議人士已被當地警方限制出境。

陳先生說:基本去不了香港,當年我也想去香港,在深圳被攔截,海關跟我說像我這種人是出不了境的。《港區國安法》推出以後,國內的很多異議人士和訪民就算能夠去香港,也會提心弔膽的,怕被扣上勾結外部勢力,煽動顛覆政權這種罪名。

在香港的中聯辦和中資機構,過去一直是訪民慣常請願示威的地方,他們也可以在香港自由接觸傳媒,揭露大陸地方地政的貪污問題。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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