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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協前委員獲刑10年半 曾迫害法輪功

中共吉林省政協前常務委員倪連山,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大紀元合成)

6月23日,中共吉林省政協前常務委員倪連山,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所得被沒收。

倪連山被指控,2003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吉林省遼源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吉林省中小企業發展局黨組書記、局長,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吉林省政協常務委員、經濟科技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請託人在融資、申請貸款、土地征遷及審批、新公司設立及運營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請託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61萬餘元。

2018年2月,倪連山退休;2019年4月3日被調查;同年7月24日,被開除中共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海外明慧網報導,倪連山在2003年1月指2005年任遼源市政法委書記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跟蹤、蹲坑、監視、竊聽、撬門、翻牆入室等各種卑劣手段,對法輪功學員任意綁架、抄家、勞教、判刑。

2003年6月3日,在倪連山的直接授意下,遼源市中級法院對遼源市15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具體刑期如下:楊桂琴14年、楊桂俊13年、關艷玲13年、孫立強13年、鄭剛12年、劉麗華12年、張維喜12年、韓景輝11年、劉佩軍10年、楊旭10年、何元慧10年、丁曉霞7年、馮功才6年、張德利4年、李桂琴4年。

倪連山對遼源市年僅36歲的法輪功學員康雲嶺含冤去世負有責任。2004年7月5日,康雲嶺在遼源市東豐縣講真相時被東豐縣警察綁架,並遭到毆打;後被非法關押在東豐縣看守所,出牢房後,康雲嶺被迫流離失所,四處流浪。而遼源市政法委授意國保大隊四處追捕他,還多次騷擾他的家人。在這期間,由於沒有生活來源,康雲嶺過得十分拮。2005年7月,康雲嶺的精神和肉體健康狀況嚴重惡化,消瘦至7、80斤,於2005年8月18日含冤去世。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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