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會議已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引發國際社會譴責,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下周四(18日)召開,不過,原本外界預料港版國安法將列入議程,但建議審議內容卻沒有提及審議該草案。
昨晚(9日),中共官方新華社旗下的「新華香港」臉書發佈消息,指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召開第五十九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將於本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預計「港版國安法」將會列入議程。外界預料本月底將會有具體內容出爐。
不過,當局公佈的議程,包括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檔案法修訂草案、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草案等,未有提到是否審議「港版國安法」。
港區人大代表之一、身兼行會成員的民建聯葉國謙之前也表示,相信人大常委會最快6月通過有關決定後,香港特區政府就可以刊憲生效,換言之7.1之前「港版國安法」將在港實施。中共官媒《環球時報》早前指,人大常委會可以召開臨時會議,火速在一、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
全國人大通過的「港版國安法」草案內容重點:
●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或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在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行政長官應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提交報告
●授權全國人大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