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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界記者組織呼籲中共釋放要求公佈官員財產的劉艷麗

綜合國際媒體星期五(5月29日)消息,無國界記者組織呼籲北京當局,立即釋放因在網絡發表文章呼籲官員公開個人財產而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四年監禁的湖北公民劉艷麗,湖北荊門法院4月份作出了對她的上述判決。判決書上寫道,劉艷麗在網絡發表了28篇文章,散佈謠言,侮辱與詆毀黨和國家領導人。

劉艷麗原為湖北一家銀行的職工,今年43歲,自2009年起多次因網絡言論而遭到逮捕拘押。2020年4月被當局判處四年監禁。

無國界記者組織還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其他被中國監獄關押的記者以及活動人士。

此外,無國界記者組織針對中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發表公告,譴責新國安法將對香港當地記者以及新聞自由構成威脅。

香港在無國界記者組織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的排名,已從2002年的第18名下滑到2020年的第80名。而中國目前至少有113名記者遭到監禁。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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