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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無忌憚!港女記者廁內遭男警施暴 議員斥犯酷刑罪

港女記者廁內遭男警施暴議員斥犯酷刑罪

香港監警會日前公佈的報告被批評是「撐警報告」,從去年的反送中至今,警報問題已引起國際關注,彈港府仍繼續縱容。多位在母親節當日遭警暴的記者及市民親身訴說遭防暴警的暴力對待,有民主派議員斥責警方行為已觸犯酷刑罪。

剛過去的母親節(5月10日)當晚,警方的暴力行為令人髮指,有有警員噴射大量胡椒噴霧、迫令記者蹲下和停止拍攝,更有攝影記者被警員強行箍頸,一度休克。7個傳媒工會,包括記協、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發表聯合聲明,要求警方停止針對記者,停止干預新聞自由。並緊急約見警務處處長鄧炳強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荃灣區議員易承聰星期三聯同曾受警暴的受害女記者及牧師召開記者會,譴責警察目無法紀,暴力虐待記者及市民。

一名被捕女記者KY(化名)表示,當晚在女廁看見有幾名男警員用索帶將另一名女被捕者綁上,當她舉機拍攝時,警方發現並搶去她的相機,又將她按在地上,令她一度失去意識:「將我推向牆,又指我犯法,當時沒說我犯什麼法,之後再有幾名防暴警員來,向我臉上噴胡椒噴霧,同時有四至六名防暴警員將我壓在地上,也不停的向我臉不近距離使用胡椒噴霧,也聽到有男防暴說『黑記、曱甴(蟑螂)』」

女記者KY親述當時的經歷一度情緒激動,她又說,醒來後,雙手被綁,由於她本來是因生理需要進入女廁,醒來時已失禁。當她向旁邊的警員要水時也遭到刁難,之後一名女警將她扶起坐在地上,但卻用水倒她身上,同時用風扇吹向她,聲稱是要幫她降溫,但當時她感到十分寒冷而且昏昏欲睡。她在記者會上展示相片,顯示她送院時頭部有腫脹。

義務急救員AC則表示,當時獲警員容許進入現場,進行急救約30分鐘後,另一批警員到場後不斷辱罵他,並用電筒照向他,事後被押往油麻地警署。他直言警方似有意懲罰被捕人士,例如要求大量被捕男子擠在一個狹窄空間;又指有人因不慎打錯一次電話而被指「玩嘢」,更藉此剝奪其他人打電話的權利。

尹兆堅批評警方沒有了解情況下拘捕市民,並涉嫌用酷刑對待被捕者,要求警務處處長儘快拘捕涉嫌施酷刑及傷人的警員:「這已不僅是一班違規違法違警例,那些行為是酷刑罪,根據香港法例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條例上,任何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時,在港或任何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劇烈疼痛及痛楚,即犯施行酷刑罪。這罪行很重,終身監禁的罪行。」

尹兆堅強烈譴責警隊肆意破壞新聞自由,要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儘快以涉嫌干犯酷刑罪及傷人罪拘捕涉及記者案的警員,全面整肅警隊。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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