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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事件發起人梁天琦判刑6年 上訴被駁回

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旺角事件被裁定觸犯暴動及襲警罪,先前被判刑6年。他之後就刑期提出上訴,但今天被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駁回。

同時,同案被告盧建民及黃家駒的相關上訴,也被駁回。

梁天琦因旺角事件被判刑6年,之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2019年底審訊後宣佈押後裁決。梁天琦的代表律師當時說,梁天琦只會就刑期提出上訴,不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盧建民和黃家駒也提出上訴,法庭一併審理。盧建民和黃家駒分別被判刑7年和3年半。

「本民前」由一批年輕人在2014年「佔中」運動後成立,主張香港「民族自決」 。

2016年中國新年期間,「本民前」在旺角發起集會,其後演變成衝突,參與者以磚頭襲擊警察,事件造成超過100人受傷。

警方事後逮捕梁天琦等人。本民前其他核心成員黃台仰和李東升則逃往德國,獲得政治庇護。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中央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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