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官方消息,2020年3月31日上午,就唐爽訴周立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和周立波、胡潔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
(一)唐爽訴周立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上海長寧法院一審判決周立波停止侵權,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刪除其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及視頻連結;周立波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唐爽賠禮道歉(內容須事先經上海長寧法院審查);駁回唐爽其餘訴訟請求。
(二)就周立波、胡潔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上海長寧法院一審判決唐爽停止侵權,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刪除其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及視頻連結和在某平台發佈的微頭條、文章及視頻連結;唐爽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周立波、胡潔賠禮道歉(內容須事先經上海長寧法院審查);唐爽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付胡潔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8,000元;駁回周立波、胡潔其餘訴訟請求。
周立波代理律師屠磊稱,雙方都被判決構成侵權,同時唐爽需賠付胡潔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8000元。
唐爽代理律師施曉俊稱,周立波吸毒的事實已被法院認定,是否要上訴需徵詢唐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