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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涉口罩詐騙案 大陸男星獲刑39個月

口罩資料圖( Mladen ANTONOV/ AFP)

武漢肺炎(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肆虐之際,原大陸「樂華娛樂」22歲的練習生黃智博因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被害人11.7萬人民幣一案,3月1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9個月,並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資料顯示,黃智博,1999年11月18日出生,原樂華娛樂練習生,2019年參加團體成長真人騷《以團之名》。2020年2月,因涉嫌利用疫情以販賣口罩詐騙,被上海市警方在廣東抓獲。2月13日,樂華娛樂發聲明稱與黃智博解約。

據騰訊網多家陸媒報導,2月1日,一名陸姓女子向警方報案稱,自己上網找到一位口罩賣家,向對方訂購了40萬個口罩,並支付人民幣10.7萬元的訂金。然而,到了約好取貨的當天,她趕過去卻找不到說好的地點,又無法聯繫上賣家,此時才發現自己受騙,因而向警方報案。

網上流傳的影片顯示,警方2月5日上門抓人時,還躲在被窩裏睡覺的黃智博,被硬生生地拉出來帶走。當被訊問「為什麼會想到賣口罩騙人」時,他回答:「腦子一亂,然後就……」

黃智博被捕後,其姐姐在微博發文致歉,爆出父親的病史,指因為父親的身體再次變差,「弟弟不知道在什麼人的煽動下動了這個念頭,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了令人痛心的違法行為」。有網民反問他的姐姐,指黃智博是否「做錯事的都是別人」。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法院3月17日審理時認為,被告人黃智博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3個月,罰款一萬元人民幣,並將早前扣押的作案工具如虛假的身份證件、外科口罩圖片、生產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予以沒收。

法庭上,黃智博稱,自己無工作,沒有收入,坦言詐騙的錢「用於消費,願意退贓」。他表示,「當時因一時衝動把人拉黑(封鎖),後面我覺得自己很不對,想退賠,但還沒來得及退賠就被抓。我知道我錯了,我不希望自己影響到父母身體。」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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