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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長恐嚇盧廷閣:你發一下聲 我就傳喚你一次

中國維權律師盧廷閣因為堅持在網絡發聲,三天兩次遭到石家莊市新華區趙陵鋪派出所傳喚、變相限制人身自由。派出所長公開揚言,「你發言就不行,就傳喚你、就威脅你、阻止你。」「你發一下聲,傳喚你一次」。

維權律師盧廷閣(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社交網站圖片)

中國維權律師盧廷閣因為堅持在網絡發聲,三天兩次遭到石家莊市新華區趙陵鋪派出所傳喚、變相限制人身自由。派出所長公開揚言,「你發言就不行,就傳喚你、就威脅你、阻止你。」「你發一下聲,傳喚你一次」。

盧律師向本台記者披露,3月11日,他被石家莊市新華區趙陵鋪派出所傳喚、變相羈押七個半小時,13日中午,再次傳喚他三小時。

(網絡截圖)

(網絡截圖)

其中,11日上午,該所指導員蘇建須持傳喚證按盧廷閣門鈴,要他去派出所。10點半盧律師到派出所,蘇建須和片警韓遠征給他做筆錄。追問關於10條網絡言論,其中有3、4條是微信、有5、6條是推特。主要是關於他關注在武漢失蹤的陳秋實律師,及廣州楊斌律師,以及關於調查李文亮事件的調查結果。

盧律師:「因為它2月7日開始調查(李文亮事件),中央下來調查到現在一個月了,一直沒結果,有一個官網的截圖。其它的我都拒絕回答,或者不知道。包括李文亮的調查結果和黃登英的調查。黃登英雄那個調查出來沒幾天就出結果了,這個是一這是帖子。」

「還有一個青島那個零號病人,當時懷疑是黃燕玲,武漢病毒研究所那個研究生。後來武漢病毒研究所出面澄清這個事情說,在我們這待了兩年,畢業以後就走了,這個不是零號病人。」

「還有一個,關於外國人居住條例,這是司法部搞的一個徵求意見,我發過一個評論。實際上你這個意見採納不採納是他們說了算,是試探民意,實際上是他說了算,你說的再合理他可能不採納。這是一個我評論這個。」

「再有一個,關於評論網絡生態的規定。這個規定當時有兩個帖子,探討網絡規定的不合法、違法的地方,但是那個帖子很快被刪了,我發表評論,討論這個規定的合法性,他們害怕討論。」

盧律師繼續列出自己發帖的情況:「還有關於李文亮的聯署活動、再有一個是發了一個截圖,是一個別人的一個聊天截圖。我記不太清楚了,我說這個事我也不知道。我印象中好像是國外是為限制它這企鵝公司在國外的活動,類似中國的媒體。就這10條。他首先追問國監委的調查結果比較多。我說我沒證實,轉發過。我繼續追問,我有監督國家的權力。另外關注方斌和陳秋實,我跟他(秋實)是同行。」

盧律師認為,警方想試圖從他的回答中有所突破,等了大概一個多小時,當地派出所長呂軍輝要跟他談話。

盧廷閣:「但是所長是新來的,凶神惡煞的樣子說,你愛國發這些東西幹什麼?我說,這恰恰是愛國的表現,對這個國家有希望,才對這些事情有追問,我違法嗎?他說:你吃着共產黨的、喝着共產黨的,還罵共產黨。我說你錯了,你說反了。為什麼反了?我吃的喝的是我掙的,反過來講,它還靠我來養活呢!他說,沒有共產黨統治下,現在中國大好局面,你能幹這事嗎?我說,換個執政黨也許我乾的更好。你不能做這種假設,後來就為這個事情吵起來了。他說,你發一下聲,傳喚你一下,你發一下聲,傳喚你一下,我說,我發聲你擋不住,只要我不違法,但是你傳喚我,必須有傳喚證。否則的話我不配合,按程序來。他站起來:沒問題。後來就談崩了不歡而散。」

盧廷閣接着說:「然後又做了一次筆錄,這次還是重複上次的內容。最後因為他老重複,我拒絕回答。之後司法局的副局長馬健跟着律師處的一個工作人員來了,還想給他訓話,傳達上面的指示,說他不能再發這個東西了。」

盧律師說,「你別要求我,你都幹啥了,你都做不到。我這個所變個人所的時候,你給我卡住不給我辦,你們已經違法了。我告你們,你們不讓我進法院。他說,不是我們不讓你進法院,我說:是不是你們,你們最清楚,但是到現在你們還在那違法,我隨時可以起訴你,不讓我進法院,一次,但是你不可能總是不讓我進法院門,我現在就可以告你們。我對馬健的投訴到現在還沒結果呢,我要催問他,他不理。再不行,繼續往說投訴。」

警員韓遠征最後給盧律師談話。韓表示是上邊安排的,我們沒辦法。

盧律師據理力爭:「你知道槍口抬高1厘米嗎?你們本人是執行者,實際上你有活動的權限的,看你的良心是不是有發現。你們也知道這些事情違法不違法,能不能擺到桌面上來?所以,我建議你們在處理這種事情上,不要那麼太低級,你有自己的良心空間。如果這樣,我也可以適當的配合你們。」

盧律師說,他們前任所長曾說,你和別人不一樣,別人罵大街都行,你放個屁都不行。

盧廷閣:「我說:這種做法你覺得合理嗎?平等嗎?公平嗎?他說這就是現實情況,我說,現實情況也得回到依法辦案上。你們作為案件來辦的話,那咱們就回到法律的本意上來。違法就是違法了,公平就得公平。不能說,他罵大街沒人處罰他,我放個屁你就要處罰我。如果那樣的話,別擋着我放屁,我現在發牢騷,我罵人有時候公開不合理合法,但是我發牢騷總是可以的吧。」

盧律師說,他們現在對他採取的辦法就是:別人罵大街都沒事,我發言就不行,就傳喚你、就威脅你、阻止你。

盧廷閣:「這個是做不到的,只要我認為不違法。如果我注意了,你們還傳喚我、要追究我,只要我發言你就要傳喚我,你傳喚我沒事,只要你有傳喚證、有手續,回頭我就要告你的。」

盧律師認為,當地派出所這種連續傳喚,已經是變相羈押,涉嫌違法。

從2015年「709」事件開始,中共持續瘋狂打壓維權律師,但是律師們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理念和抗爭意識,這場較量仍在進行中。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田溪採訪報道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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