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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名女導演被指打人 自述拍違建遭辱罵

彭三源稱她正在提起行政複議,原因是三月前被指"打人"遭行政拘留處罰,因其不服,所以尚未執行,而爭執的起源是早前小區鄰里糾紛。

1月12日,在接受瀟湘晨報記者採訪時,她說自己是個公眾人物,也不想把事情鬧的太大,但是求助過多方、嘗試過多種方式,均無果。

記者查證,彭三源是知名編劇、導演,中國電視劇編劇工作委員會副會長,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代表作品有《今生是親人》、《半路夫妻》、《失孤》、《你遲到的許多年》等。

【1】起因:拍照被指有針對性

彭三源說,事發去年1月23日下午,她在北京的家門口。

因為早前拍了幾張公共區域的照片,提出整治"小區違建",被指有針對性,遭遇上面糾纏。

當時她和對方在家門前發生了爭執,但是"對方罵人在先,於是我拿出手機錄視頻。"

根據其提供的手機錄像顯示,一女子站在階梯下說:"當××不能立牌坊,你家也是違建,你這是不是××做的事,你不是要拆我家嗎?你把我家拆了去呀,這是你跟我叫板是嗎,好好,行吧,你不拆我我就先來拆你。"

彭三源在視頻中說,"你能不能好好說話,誰是××,你是過來領罵來了嗎?我家不是違建是陽光房,你家占的是公共綠地,是你跟我叫板,咋倆可以試試看,別上來,不要碰我的東西。"

畫面外還有一個聲音在說,"你們倆有什麼話好好說,別鬧別鬧。"

彭三源認為,是對方先上她家尋釁滋事。

"她衝上來搶我手機的時候,錄像視頻因此就中斷了,鞋櫃的旁邊有我父親的拐杖,我就拿起來了,橫在門口阻止她衝進門,沒有打她,後面她就走了。"

【2】處罰:暫緩拘留和罰款

2019年11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對彭三源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其在當年1月23日,在朝陽區××莊園東區,將陳璐(化名)打傷。

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給予彭三源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二百元。

執行方式和期限: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5日在朝陽區拘留所執行並於十五日內到朝陽區工商銀行繳納罰款。

如不服從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朝陽區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落款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時間是2019年11月20日。

同日,彭三源提出不服,申訴,接着,警方對她開出暫緩執行拘留決定書。

1月13日,瀟湘晨報聯繫朝陽區王四營派出所負責偵辦此案的警察,對方稱抱歉,無法接受採訪。

【3】辯解:彭三源也涉嫌違建

陳璐也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她在接受採訪時,向瀟湘晨報記者承認,當時確與彭三源發生了爭執,但否認自己先開口罵人。

"我們那天並不是要去她家找茬的,只是剛從物業辦完事出來,回家經過她的門口,就想找她談談,等了半天她才下來,沒想到她剛一下來,就開口罵人了。"

"這簡直無法溝通,我朋友提醒我她拿手機錄像,我就上去扒了兩下她的手機,然後她就從門邊拿起一根木棍打了我。"

對於這根木棍,陳璐指出,"這是彭三源提前就準備好了的。"

"接着我跟朋友便離開了,回去的路上發覺左手無名指疼,當時並未在意,還去了飯店吃飯。"陳璐表示,到了飯店手指實在腫痛,便向服務員要來冰塊止痛,晚上報了警。

對於涉嫌違建,她稱,"小區不少房屋都存在違建,這是一個歷史問題,彭三源家也涉嫌存在,但是她在小區群里發我們家照片就不對,這是在針對。"

瀟湘晨報記者向陳璐要當時在場梁女士的聯繫方式,以及手指受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她未作回復。

對於上述指控,彭三源否認違建,同時提出質疑,"如果我打到她了,她當時怎麼不報警,還跑去飯店吃飯?"

責任編輯: 唐冬柏  來源: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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