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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濫權狂毆港民 迫飲廁所水

市民阿強(化名)投訴,指警方早前為取得其車cam片段,致電預約拘捕他,而翌日他到警署候查時,警方因在車cam未能搜出相關片段,竟懷疑是阿強故意銷毀,把他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阿強沒被告知以何罪名被捕下,被拘留10小時,期間遭警員拳打腳踢,又要他吃白麵包和飲廁所水。

CCTV和車cam等影片證據,近半年經常成為市民和警方搶奪的目標。不過,市民阿強(化名)向蘋果投訴,指警方早前為取得其車cam片段,致電預約拘捕他,而翌日他到警署候查時,警方因在車cam未能搜出相關片段,竟懷疑是阿強故意銷毀,把他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阿強沒被告知以何罪名被捕下,被拘留10小時,期間遭警員拳打腳踢,又要他吃白麵包和飲廁所水。律師陳惠源批評,警方沒有作正式拘捕,而以恐嚇勒索方法去拿取物主的影片,不順從就送入新屋嶺受虐,「如果有任何人將拘捕變成一種令人屈服順從嘅武器,呢個仲係咪拘捕呢?呢個拘捕變成一種有可能嘅非法禁錮。」陳提醒影片物主,除非有法庭搜查令,否則任何人也沒責任配合警方調查。

阿強於8月尾某天晚上駕車誤入示威區,「一班防暴block咗我架車,我就喺同一條路調頭走,調頭之後我架車嘅車頭已經係示威者,車尾係警察,兩邊喺度對峙。」之後防暴驅散人群,他就駕車離開。不料翌日有警員致電他作預約拘捕,稱要取其車cam「睇邊啲示威者掟嘢」。預約拘捕當天,阿強向警方解釋,因車cam記憶體有限,沒儲存的影片會被覆寫及刪除,所以沒有相關示威片段。

阿強在警署兩小時後,被安排跟其他被捕人士一起上旅遊巴到新屋嶺。警員最初拒絕讓他致電律師,之後着他用自己手機打。阿強不虞有詐用FaceID解鎖,警員即一手搶了他的手機,阿強即質問:「你哋而家咁都得呀?」該警員反諷:「呢度冇CCTV,我做乜都得。」他稱警方在其WhatsApp向聯絡人發出百多個相同信息,引他們交出跟阿強去非法集會的證據。「好彩係佢send出去個語氣太斯文,我朋友覺得唔似係我,問多兩問覺得唔對路,有啲朋友知道我俾人拉咗。」「佢(警員)問我WhatsApp入面係咩人嗰時有拳打腳踢,我話:『我唔需要同你交代呢啲嘢。』」

阿強在新屋嶺提出想吃東西,警員給他麵包和廁所水,他因太餓吃掉,最後被扣留10小時後無條件釋放。阿強不滿,指自己不是參與示威,也非在示威現場被捕,沒料到會得到如此對待,「呢半年佢哋離譜到乜地步大家有眼睇,你話告非法集結、瘋狂駕駛,你講啫,你告唔告得入?」

從事刑事案件多年,跟警方素有交手的律師陳惠源(Benson)說:「差人話自己有合理懷疑,其實佢哋講呢句就係毫無合理疑點,如果佢哋有,就應該由法庭頒下,合規合法的搜查令取得影片。」陳又指警方不能假設物主知道影片內容後刪除影片,背後有evil thinking(邪惡念頭),「我嘅財產,我夠時間要銷毀我啲紀錄;唔好畀任何人,尤其是特區差人去描繪你腦筋入面諗緊乜,咁樣好危險。」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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