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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政庇綠卡"重審" 數千人遭受牽連

通過"編故事"拿到政庇綠卡,未必可高枕無憂近期移民局重新審查數千件政治庇護案,因發現紐約的十多名律師,涉嫌為客戶編造被迫害的故事。這批案件中,日前出現第一個被法院判定"重新審查"(reopen)的案件。律師據此發展解讀說,類似案件將會紛紛重審。雖重審不意味綠卡一定會被撤銷,但若有作假,出事概率極高。該案可說是那些通過"編故事"拿到政庇綠卡,以為可以高枕無憂的當事人的噩夢。

律師預測,此案的決定可能帶來政庇案重審風潮。由於近年來政治庇護作假非常多,因此相當大的一批人都會受到影響。很多人覺得只要拿到綠卡就鐵板定釘,但現在說明未必見得。

根據法院文件,首例被判重新審查的案件發生在紐約,一名中國公民2011年5月提交政庇綠卡申請,在2013年11月6日獲批綠卡。但2014年11月24日,為其申請綠卡的律師承認在2010至2012年期間有移民欺詐行為,因此國土安全部(DHS)就此提出上訴,法官已同意重新審查此案。

律師解讀說,法官判定重新審查,是因為DHS提出的證據,對綠卡申請判定有影響,且在當時批准綠卡時,沒有後來出現的證據。在該案中,DHS主要提供兩個證據,第一是該申請人綠卡通過時,涉嫌欺詐的律師當時只是被檢控,沒有定罪;其次律師員工在作證時承認,經手的大部分案件都造假,因此該案造假的可能性也很大。這兩點證據在批准綠卡時未出現,因此需要重審該案。

還有分析指出,政府主動重審綠卡被批准案的情況有很多,即使律師沒有認罪也有可能重審,只是因為有足夠證據,可以將這這個案件當做沒有審過的案件重新審一遍。這樣有點像是試探性判斷,當初的案子是不是錯過一些信息導致誤判。重審案件不是指一定就有造假,就像掛靠學校,假學校也可能有真學生,律師有造假行為,不意味着這個人的案件就是造假的。

這一發展意味着之後類似的案子都可以同樣重審。不過重審不代表此人一定會失去綠卡。重審案件的證據要求不高,是低過"優勢證據"的標準,但是決定是否要撤銷綠卡,需要移民局提供達到"優勢證據"標準的證據,即找到當事人作假的證據多過真實的證據。"優勢證據"是指當證明某一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據的份量與證明力,比反對的證據更具說服力,或比反對的證據可靠性更高,則採信具有優勢一方的證據。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世界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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