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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大學前院長獲死刑 曾捅死同校處長夫婦

12月27日,廣州大學前院長謝某青因故意殺人、貪污罪被判處死刑,另罰款10萬元人民幣。

羊城晚報報導,謝某青被指於2018年6月29日,在番禺區大學城某高校地下停車庫,持刀傷害被害人羅某某、申某某。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謝某青則在現場持刀自殘。謝某青構成故意殺人罪。

謝某青殺害兩人的動機是,懷疑自己被停職調查是被害人所為。

謝某青在2013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某高校學院領導的職務便利,通過虛開發票報銷的辦法騙取公共財物,合計16萬餘元,已構成貪污罪。

此前,廣州公安局通報稱,被害人羅某和申某是夫妻,與謝某均在一所高校任職。

知情網民爆料,謝某青是廣州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教育軟件學院院長謝冬青,被害者是廣州大學科研處處長羅交晚、申海燕夫婦。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羊城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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