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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CRA嚴查華人 抄1100棟豪宅 多人坐牢

大溫哥華地區和大多倫多向來是CRA在地產逃漏稅上的嚴查重點。

加拿大稅務局(CRA)打擊地產交易中的偷稅漏稅已越來越嚴格。12月18日,CRA特工在大溫地區展開涉及300萬元不動產交易逃漏稅的調查。BC省僅今年3月到9月的這半年,CRA就對1113棟房產展開審計,開出了1.499億加元的罰單。有華人夫婦因漏報房屋出租收入及逃稅,而導致名下6棟房產和汽車被扣押。

據《加西周末》報導,CRA日前出動了16名調查人員,在被查房屋中尋找與違反「所得稅法」、「消費稅法」和「刑法」的相關證據。

不過,當局並未披露被查房屋的具體信息,但在聲明中表示,已經將調查重點放在了BC省的低陸平原地區和其他房產交易比較頻繁的城市中心。

CRA還表示,「今天的公告進一步表明,重點將幫助打擊違規行為,並為納稅人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華人聚居的大溫哥華地區和大多倫多地區向來是加拿大 CRA在地產逃漏稅上的嚴查重點。從2015年CRA嚴查房產交易稅務漏洞以來,CRA已經在兩個城市確認了總計達13.1億元的房地產逃漏稅事實,開出了2188個罰單,總額高達1.365億。

BC省方面,僅今年3月到9月的這半年,CRA就對1113棟房產展開審計,開出了1.499億加元的罰單。

而在今年前3個月,已查出的BC省有問題房地產平均逃漏稅超過2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CRA已經有權對逃稅者採取沒收房產、車輛,甚至沒收海外資產的方式來收繳逃稅。

在一起案件中,一對華人夫婦因漏報房屋出租收入$310萬元,逃稅$523,532元,而導致名下6棟房產和汽車被扣押。

不僅如此,CRA表示,作出虛假陳述可能導致對逃稅的刑事起訴。如果指控導致定罪,則有罪方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罰款金額為逃稅額的50%至200%。根據《刑法》第380條被判犯稅收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4年徒刑。

在2018-2019年,CRA經過調查,進行了22次定罪,總12人被判入獄19年。這些人因故意逃稅共計4,179,089元而獲刑。

CRA目前已經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房地產特別工作組(Real Estate TaskForce),打擊房地產中的逃漏稅行為。

根據稅務局網站的介紹,這7類情況將會成為「重點關注對象」:

申報的收入無法支持申報人的生活方式;

房屋倒手買賣;

未申報的房屋銷售時的增值收益;

未申報的非居民出售房屋的資本利得稅;

未報告的全球收入;

未報告的銷售新房或大幅翻新房屋的GST/HST;

未報告的GST/HST新住宅出租物業回扣。

審計還會檢查居住狀態。加拿大居民必須向CRA報告其全球收入,而非居民只需報告他們的加拿大來源收入。

責任編輯: 唐冬柏  來源:加西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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