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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子嫁加拿大殘疾人 如今面臨遣返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最新的內部文件顯示,在打擊假結婚—真移民案件時,仍會特別留意申請者的國籍。而所有國家中,中國申請人被內定將受到最嚴格的審核。

據報導,在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期間,政策規定,在配偶抵達加拿大後並不能馬上就獲得永久居民身份,而是需要等待約2年的時間(所謂過渡期考查),但自由黨上台後廢止了這個政策。改為和加拿大人結婚的配偶在落地加國後,立即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加拿大女權組織當時表示非常贊成取消這2年的過渡期,因為2年的過渡期會使得女性在家中的地位變得非常脆弱。

但加拿大自從實施配偶落地即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政策後,隨之而來的「假結婚移民」問題變得越發嚴重。

據CanLII最近公佈的一份文件顯示,一名來自中國的吳女士,為了移民選擇和一名加國殘疾男子假結婚。

2018年8月1日,加拿大公共安全和應急準備部(Canada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向移民司上訴(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要求對吳女士下達驅逐令。

法庭文件顯示,吳女士來自中國,和加拿大男子諾曼・恩格(Norman Eng)結婚後她於2012年2月8日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移民類別為夫妻團聚。

不過兩人的夫妻關係卻十分短暫,僅維持了2個多月,兩人於2012年4月中旬分居,恩格在同年6月提交離婚文件。恩格由於相對嚴重的殘疾而無法工作,自2003年以來,他一直在安省殘疾人支持計劃(ODSP)的援助下維持生活。不過在聽證會上,吳女士對恩格殘疾的情況似乎並不知情。

IAD部長表示,經查證,吳女士為了騙取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與諾曼・恩格假結婚。根據《加拿大移民法IRPA》,吳女士的行為涉嫌虛假陳述。

即便假結婚的行為證據確鑿,但是吳女士始終堅稱自己是真實婚姻,對假結婚行為並不認罪。而且還有一個不能被遣返的理由,就是她有一個剛滿1歲的嬰兒需要照顧。在與恩格離婚後,吳女士隨後又找了一位伴侶Ken,並生下現在的孩子。吳女士表示,如果她被驅逐回中國,她和孩子的生活將難以保障。

她表示,她今年已經36歲了,並且自己只有高中文憑,此時回國不僅面臨無工作無居住處等難題,她同時聲稱「孩子回國後將生活在單親家庭,會面臨社會中許多歧視。」

IAD討論了它認為最重要的信譽問題,並且認定吳女士非常嚴重的虛假陳述問題,她與前夫結婚單純是為了移民加拿大,因此驅逐令是有效的。

但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如果讓1歲孩子和父親分開很長一段時間,不符合對嬰兒的最大利益,因此對吳女士的遣返可以被擱置一段時間。

因此IAD決定,對吳女士移民造假的判決沒有異議,但是對她的遣返將暫時被擱置,有另一個小組會重新審查並在之後做出決定。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加拿大家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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