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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才子袁枚紀錄: 「十八灘頭說與君」 神目如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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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湖南某巡撫心中有鬼,找出百般理由不走水路,等到事發才明白究竟,但也逃脫不了人間法律的懲處,這何嘗不是報應的體現。

【阿波羅網李廣松編者按:《子不語》,又名《新齊諧》(書成後,袁枚發現元朝人小說部中已有此書名,又改為《新齊諧》),清代袁枚著,共24卷,又有續集10卷。書成於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以前,與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一書齊名,

兩人也曾在各自的著作中提起對方,有「南袁北紀」之說,而《子不語》與《閱微草堂筆記》也紀錄了許多相同的故事,如《關神下乩》、《鬼怕冷淡》等。

《子不語》一書大多是記述鬼故事,大多來自袁枚親朋好友的口述;一小部份來自官方的邸報或公文,對此袁枚都會註明出處,如卷一《常格述冤》開頭即標註「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閱邸抄」。

《子不語》敘事簡潔婉曲,記述之故事約有一千則,名篇有《兔兒神》、《蔡書生》、《李通判》、《關神下乩》、《成神不必賢人》、《窮鬼祟人富鬼不崇人》等。除了鬼故事外,也記有奇異的故事,比如一篇詐騙集團的故事《偷靴》,曾被選入台灣國民中學國文教材。】

有句俗話叫「作賊心虛」,作壞事的最怕被曝光,因此一言一行都有悖常規,捂着蓋着怕被人知道,處處都是心虛的表現,然而作惡者終究難逃善惡報應的天理。

清代袁枚《子不語》記載了這麼一則故事:湖南某巡撫,平時敬奉關老爺,每逢正月初一,他必到關老爺廟裏進香,拜神求籤,預卜一年之內的禍福。他的預卜,總是很靈驗。

乾隆三二年正月初一,他到關老爺廟裏敬香求籤,求得的簽上,卻有「十八灘頭說與君」的句子,引起了他的戒心。這一年,他外出即使是涉淺水、有近路,也總是不乘船,寧可坐轎走陸路、走遠路,以避開水灘。

這一年的秋天,為了審理「侯七」的案子,皇上特派欽差大臣,按臨湖南,途中要經過某湖。走水路,路近而快速;走陸路,就要起早摸黑,路遠而緩慢。欽差大臣,要乘船走水路,而他(指某巡撫,下文同此)卻竭力主張走陸路,並把「十八灘頭說與君」的簽語,背誦給欽差大臣聽。

欽差大臣,雖然勉強依從了他,但是,心裏很不高興。

不久,貴州鉛廠貪污案發,有人揭發他在貴州巡撫任上受賄,他卻矢口否認。而當時在貴州巡撫衙門看門的奴才李某,也牽進了這個案子。李某一口咬定銀子是轉交給這位巡撫老爺的,自己只是按主子的意思行事,並沒有招搖撞騙。當時李某已受了重刑,兩腿癱瘓。主子和奴才,兩人正爭辯得面紅耳赤,吵個不停。這時,欽差大臣指着巡撫,厲聲喝道:「你不必爭辯了!『十八灘頭說與君』這個神簽,已經應驗了!你這個奴才姓李,『李』字的上半部,就是『十八』,這個奴才雙腿已經癱瘓,就是『灘』;『說與君』,就是這個奴才(李某)所說的銀子,都給你了。關老爺早就知道你會犯法,你還有什麼好辯解的!」

巡撫聽了,啞口無言,一時猶如巨雷轟頂,六神無主,只得承認受賄枉法之事。終於受到了嚴厲的懲處。

「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湖南某巡撫心中有鬼,找出百般理由不走水路,等到事發才明白究竟,但也逃脫不了人間法律的懲處,這何嘗不是報應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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