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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之死

作者:

主訪人:啟之

受訪人:張郎郎

採訪時間:2009年1月

採訪地點:北京·張郎郎家

文字整理:冰冰

文革初,很多人傳江青30年代的事情。中央文革就把這個當作反革命事件來抓。1967年底至1968年初,公安局和中央文革聯手,追查「謠言」的根源。具體做法就是在文藝界撒網,實行先抓人,逼供信,追查聽誰說的,再一個一個的拎出後面的人來。海默和我們都是因為這個事被抓的,我們雖然分屬於兩個案子,但這兩個案子又糾纏在一起,同屬一個大案子。

海默出事,源於我們被抓。

追查「謠言」最早是從上海開始的。查過了上海之後,1967年底,因為聽說天津也有人傳,江青就突然來到天津,告訴當地的造反派說天津也有反革命集團。這個集團叫「方、孫反革命集團。」方是方紀,天津市委宣傳部長,當時已經被打倒了。孫是孫振。也是文藝界一個幹部(註:作家,即長篇小說《戰鬥的青春》作者雪克)。方紀和海默是老朋友。當時江青認為「方、孫反革命集團」和「高蠡暴動」(註:內戰時期1932年8月中共領導的河北省高陽、蠡縣農民反抗國民黨當局加收捐稅的武裝暴動。長篇小說和電影《紅旗譜》即以此為背景)有關聯。因為天津市委的很多領導就是「高蠡暴動」班子的人,所以方、孫也就是反革命集團。江青當時按主席的意思是把共產黨內的這些土圍子都打爛,因為他們是一夥一夥的,把他們打爛才能建立新班子。天津的造反派說:我們已經把他們都抓起來了呀,江青說:光抓起來不行,得把他們的北京根子揪出來才行。他們和北京是有串聯的。後來紅衛兵就去方紀家去查、打、問。

正好在這之前我和周七月、李昌源(畫家)一塊到天津玩,恰巧住在方紀家裏。當時幹部子弟不讓參加運動,我們就成了逍遙派,四處玩。我們回到北京後,他們一追查,說北京方面來過人,於是認定我們是這個組織的聯絡員。理由是,周七月是周巍峙的兒子,李昌源是中央美院黨委書記朱丹的表弟,我爸爸是工藝美院的院長張仃(我爸爸是延安幹部。當年和周恩來同去重慶,把我們家人留在延安)我們這些人都是文藝界的。

1968年初,中央戲劇學院和北京電影學院的造反派都起來抓「壞人」,爭取立頭功。周七月是被中央戲劇學院抓的,我是被中央美術學院的「地派」抓的。我被關進美院附中,因為我跟北京的老聯動關係好,他們就去救我。我趁雙方武鬥,看守不嚴,就逃了出來。逃走50天。這一逃,可逃壞了。我本來以為,抓我們這不過是一般的派性鬥爭,沒想到人家中央文革是把我們當重大案子的主犯來對待的。我一逃,公安部急了,在全國發了通緝令。

我這一跑,給被抓的提供了機會,當時好多傳言,凡是查不到源頭的,他們就都往我身上推。比如,當時流傳比較廣的一個說法是,在延安時,政治局不讓主席和江青結婚。還有諸如此類的傳言。這些人的想法是,反正我已經跑了,推到我身上,他們也查不出來。

沒想到,當時全國的紅衛兵都動員起來了,撒下了天羅地網。上海的紅衛兵,還有王洪文也介入了。五月十三號把我在杭州龍井逮住了。當時他們最想找到的是,知道江青30年代的事的人。也就是傳言的起源地。北京電影學院的教師司徒兆敦都抓了進去,因為他看過30年代的畫報。追來追去,追到了海默。我被抓的當晚,在美院附中,拷打我時,紅衛兵問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海默。

我和海默是忘年交。文革前和他來往比較多。當時在海默家,他經常給我們講故事。他收藏了一本30年代的關於《賽金花》的電影畫報。這個畫報前面是劇本,後面是劇照。劇照裏面有幾個演員,主演賽金花的王瑩,還有藍苹的劇照。她沒爭到賽金花,只爭到了一個配角,演一個妓女。由於海默對江青文革期間的表現特別不滿,他又是個性情中人,和朋友聊天喝酒之後,酒過三巡,就把這個電影畫報拿出來給大家看,雖然範圍不是特別廣,但也有十幾個人看過。我看到的那次是個冬天。當時在場的連我共四個人:周七月、劉迅(油畫家)和海默。海默發牢騷說:當年和國民黨干,敵人抓我們打我們,我們還可以和他們鬥爭,現在弄一幫孩子們折騰我們,我們還沒法和他們鬥爭,這叫什麼事?說着說着,就把這個畫報拿出來了,劉迅是延安過來的,經過延安整風,他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就問海默:「你都給多少人講過江青的事?」

海默說:「這我哪兒記得?外人我不給看,給看的都是哥兒們。」

劉迅說:「這都什麼時候了,都是在清理階級隊伍了,哪有哥兒們了,一打還不全招了?你應該馬上把它燒掉!這是個禍害!」

劉迅的政治意識還是很強的,當時海默還有點捨不得,因為這是他一個「寶」呀。給人講故事得有這個道具呀。不過海默還是覺得劉迅的話有道理,就打開火爐蓋子,當着我們幾個人的面給燒掉了,嘴裏還說「禍害給燒了」。

1968年5月13日,我被抓時審訊者問我:「你們和海默都說過什麼?」

我還真把這件事給忘了,因為當時我還小,盡聽大人講故事聊天了,沒插什麼嘴。審訊者提醒我:關於議論「文化旗手」和一本書的事。要是不說就打。我一看人家都知道了,只是印證一下罷了。我就承認了,說:是有這麼個事,當時是四個人。

後來我才知道5月13日「地派」抓我的時候,北影的「天派」的人也抓了海默,他們負責蒙頭抓人,電影學院的負責打人,異地審訊,讓你摸不着頭腦。大家都在審,看誰先拿到這個口供,好去立功,中央美院的「天派」的頭頭王洪林拿着資料給中央文革,說海默有「炮打無產階級司令部」這個問題,人證、物證俱在。這邊打我,那邊打海默,但是他們各自都是保密的,因為要各自搶頭功。5月13日到14日就是一直在打,就在那幾天海默被打死了。

海默當時壓根什麼都不吝,什麼都不怕,覺得自己身體好,禁得住打。沒想到就給打死了。海默之死,歸其原因:口無遮攔又撞到這個槍口上。如果說當時的所謂的案情,就是江青的事。海默死後,公安局為了定這個案,又找了我們幾個核實(周七月、劉迅、我)是否有這麼個事,核實之後就可以讓打死海默這件事合理化。群眾是失手打死人,是出於無產階級的義憤。這樣,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為死人定性了。

打死海默之後,造反派當時就告訴我了,說海默死了,你如果不交代其他問題,前車之鑑,打死就打死了,你不說也沒關係,反正我們都不需要新內容了,我們這裏有一大本了,就是和你核實罷了。就這樣,他們打了我六天六夜。海默的死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救了我一命,因為公安局不讓再打死了,他們還要判我死刑呢,否則從程序上完成不了了。

當時公安局已經被軍管了,專案組的組長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叫俞強生。俞強生的父親是曾任天津市委書記兼市長的黃敬,母親是北京市副市長兼北京日報的社長范瑾。范瑾是范文瀾的侄女,她和黃敬有三個兒子:俞敏生、俞強生、俞振生。俞強生是俞振生的哥哥。俞振生是我的同學。

當時上邊的考慮是,如果讓公安局抓人審訊,會有很多後患。所以,公安局把私刑全留給群眾組織的造反派來干。公安局的有時也坐在後面聽,如果他們覺得哪些事情是重要的,誰是重點對象,就讓造反派打誰。公安局不是不明白私設公堂,草菅人命是違法的道理,這是他們一個計策。他們是借紅衛兵、造反派之手來整人,最後把這些罪行都算在紅衛兵、造反派身上。公安局把他們認為有價值的人留下來,進入司法程序。別的打死就打死,自殺的就自殺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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