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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許講規則道義 但也堵了後來者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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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美國的獨立日,是旅行的高峰,而且天真的太熱了,哪也不想去,索性邀請所有沒有去處的朋友和學生們到我家燒烤,好久不見的明也說要從華盛頓過來,頓時讓這個聚會有了點老友重逢的氣氛。

當年我和明一起在一家世界著名的大化學公司的研發部任職,明是拿着獲得學位之後的實習許可(OPT)身份工作的,一共18個月,她的職位有12月的試用期,當時說的是如果通過試用期的話公司會給辦理H-1B簽證。可明的運氣很不好,12月快到的時候研發由美國國防部追加投資,於是項目升級加密,作為不是美國公民甚至綠卡都沒有的明不再能夠參與這項研究,也就意味着她到期不會轉正,也不會有H-1B工作簽證,她必須在幾個月之內找到另外一個為她申請工作簽證的公司。

那時還是留學生相對比較好找工作的時候。但是明的專業不熱,也有時間和移民身份的限制,因此找得很艱難,好不容易有個小公司對她有興趣,但不僅工資開得不高,而且公司規模小還從來沒有辦過H1B簽證,因此有些猶豫不決。我給明出主意說,為了保住這個難得的機會,你去主動跟老闆說自己會出錢找律師搞定簽證吧,公司只要配合律師出文件就可以,這樣老闆就不會覺得辦簽證太麻煩而不招你了。這個辦法果然奏效,明順利進入這家公司,工作幾個月依法炮製,自己出錢請律師辦綠卡,讓公司配合出文件,工作不到兩年綠卡也下來了,後來和丈夫一起跳槽到華盛頓外圍一家很不錯的公司,待遇很好,買了房子,生了一個兒子,這次下來看我們,就是全家出動的。

如今坐在一起說起當年的「化險為夷」,她很感謝我當年的支招,我笑,這實在算不了什麼高招,只是在沒什麼選擇的時候,自己退一步哪怕吃點虧來創造出自己並不多的機會而已。

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如我這樣願意「吃虧」,最近我聽說了這個故事的一個現代版。

一個小留也是OPT即將到期了但還是沒找到願意為他申請H-1B的公司,自己的條件不夠過硬是一個方面,大形勢不好加上H-1B抽籤前景不明造成的麻煩讓許多公司不再願意僱用留學生是另一個方面,反正這個小留最後託了不少關係找到一家華人小公司,人家並沒有特別合適和需要的位置雇他,也不願出錢申請工作簽證,但如果他自己願意出錢找律師做申請材料的話,公司可以配合出文件、簽字,幫他保住在美國的身份,也可以暫時解決一個工作為他爭取找到更合適工作的時間和解決一個已經批准的H-1B身份。一句話,人家純粹就是幫個忙給他一個爭取留在美國的機會,他同意了,也出了錢請了律師,然後不幸沒有抽中籤,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回國之前小留把這家公司給舉報了,說人家違法要員工自己出錢申工簽。

現代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對吧?人家純粹是幫忙,或者你當時就不接受別人幫這個忙,而既然答應了自己掏錢,就不要事後去告人家;還有申請工作簽證是移民局說了算,就會有抽不中的概率,所以答應申工簽就是一場賭博,選擇了這條路就要願賭服輸,這樣沒過河就拆橋,斷了自己的路,也斷了後來者的路,索性誰都不願意幫華人了,完美解決問題對不對。

今天見了明,再說起這件事情,真的很唏噓,寫下來,是以為記。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心路獨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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