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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我沒欠債 卻被討債公司告了

前幾天多倫多的吳女士家來了一個陌生的白人老頭,敲開門什麼也不說,遞給吳女士一封信。吳女士打開一看,居然是法庭傳票,一時間六神無主。吳女士不明白,自己老老實實在加拿大做守法公民,怎麼就被告了呢?

原來告吳女士的是一家討債公司,今年春節期間,這家討債公司來電話說吳女士的欠款已經過期,如果不及時還款利息會加倍處罰。吳女士當時就沒在意,以為是騙子,就把電話掛了。

不料接下來這家公司連續打電話來要吳女士還錢,吳女士告訴對方,自己從來沒借過錢,也不欠任何人錢,一定是對方搞錯了。

結果討債公司把吳女士欠款25000元的資料發過來,有板有眼,利息有零有整。對方說有吳女士的護照複印件和T4稅表複印件,如果吳女士不還錢就會告上法庭,還會報告信用局。

吳女士對此十分不解,她深知在加拿大如果欠債不還,信用記錄就會受損,作為一個本份的居民,當然不想自己的信用受到損害,但是問題是她根本就沒有欠錢,也不知道討債公司是如何拿到她的複印件的,但她確認對方說的T4表不是她的,因為僱主信息不對。

現在吳女士不知道該怎麼辦,求助網友指點迷津。

記者就此採訪了法律人士馮志強,馮志強說,這種討債公司搞錯人的事情時有發生,不要因為收到法庭傳票就驚慌失措,加拿大是個講求法律證據的國家,只要拿出證據,上法庭講明情況就可以了。但是一定不能對法庭傳票置之不理,否則法庭會做出缺席判決,對當事人來說會非常不利。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寫出答辯書。

據介紹,加拿大追債公司受到專門法律(《討債機構法》)的約束,如果違法的話追債公司也會面臨被罰款,甚至被吊銷牌照的風險,只是大多數人對這些法律不夠了解,因此變得十分被動。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追債公司要告知你,他們是誰,是誰委託他們來收債,還要確定你是否是欠債人,然後才能談及債務詳情。追債公司只能追討欠款的數目,而不能從欠債人那裏收取服務費。一旦選擇通過法庭來處理債務,追債公司不可以將欠債人告上法庭,只有債務方在事先通知以後,才能將欠債人告上法庭。追債公司也不喜歡上法庭,因為需要得到債務人的許可,一般會很難,而法律程序往往會持續很長時間,誰都得不償失。

如果是通過電話催債的話,每次打電話時追債公司都要自報家門,然後說清你欠誰的款,欠多少即可,其它任何威脅的話、施加過分壓力都屬於違法。而且法定假日裏是不可以打電話催債的,平時只能在上午7時到晚上9時之間可以打,周日則只能在下午1時到5時之間打。如果每天一連達幾次催債的話,屬於騷擾行為,居民可以直接報警。居民平時要做好追債公司打電話的紀錄,因為投訴的時候會需要這些數據。

如果你已經發了掛號信給追債公司,表示要通過法庭解決。或者告訴對方直接和你的律師聯繫,且告訴了他們律師的聯繫方式,對方就不能再找你了。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搜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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