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和美國國旗
美國與中國大陸恢復關係,與台灣斷絕外交時,留下一個「定海神針」:《台灣關係法》。4月10日,這部法誕生整整40周年,大陸無法逾越其框架,台灣一直處在這一法律的保護之中。有媒體形容,台灣關係法,北京愈拔愈深的眼中釘。
台灣關係法40周年之際,台灣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應美國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與「布魯金斯研究院」以及「威爾遜國際學人中心」邀請,當地時間9日晚舉行連線視訊會議。蔡英文表示,台灣關係法不但體現美國與台灣共同維護太平洋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的承諾,同時也支持台灣發展自主防禦能力,以對抗任何形式的脅迫。蔡英文同時指出,日前中國大陸軍機越過台海中線,是對台灣民主自由及生活方式的挑戰,台灣必須挺身對抗。她表示,台灣對於無法自制建造的武器,會依照台灣關係法,持續向美國軍購。
在中國大陸愈來愈強大,軍力迅速提升,習近平越來越急於完成統一的強大壓力下,面對政治的軍事的威脅,台灣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不能不說與40年前這部台灣關係法有重大關係。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遜在北京簽署上海公報,徹底改變美中台三邊格局。40年來,北京不斷挑戰台灣關係法,華盛頓一方面以美中三公報籠絡北京,另一方面以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來牽制北京。
1978年美國總統卡特與北京秘密談判後突然宣佈,次年1月1日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同時與中華民國斷交。美方首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法,在遭到台灣民眾激烈抗議下,美國國會發動並最終於4月10日通過《台灣關係法》作為反制,取代因斷交終止的中華民國與美國共同防禦條約。該法確立了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美國與台灣在非官方關係基礎上,與台灣維持各個層面的關係。該法最重要的內容是在維護台海安全方面,除了提供美國繼續對台軍售的法源,明確表明美國對任何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視同威脅西太平洋和平安定,當台灣人民安全遭受威脅而危及美國利益時,將引起美國「嚴重關切」,美國會採取「適當行動」。
「適當行動」含義模糊不清,但保持了「戰略模糊」的彈性解釋空間。1996年台海爆發危機時,美國派遣兩艘航母戰鬥群部署台灣海峽外海,牽制中國大陸軍事行動,被認為就是「適當行動」的體現。今年3月31日,中國大陸兩架戰機穿越台海中線,白宮安全顧問博爾頓警告:「台灣關係法和美國的承諾清楚明確。」
台灣關係法引起中共不滿,里根擔任總統時,為不影響當時施行的「聯中抗蘇」目標,1982年與中方簽署「八一七公報」。該公報承諾美國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和性能在數量上將不超過美中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並準備逐步減少對台武器出售。
不過,根據中央社報道,里根隨即委派美國在台理事會主席丁大衛、台北辦事處處長李潔明,向蔣經國總統「口頭」提出「六項保證」,包括美國並未同意在對台軍售上設定結束期限,不同意與北京事先協商對台軍售等。
「六項保證」隨即經中華民國外交部正式對外公佈,中國大陸一直質疑其效力,每當美國對台軍售或軍事合作,北京重申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要求美方迅速停止對台軍售。
2016年蔡英文擔任台灣總統,台海關係日趨緊張,美國眾議院當年通過共同決議案,首次將「六項保證」訴諸書面文字,形同背書。中央社載文分析,「台灣關係法多年來被北京視為眼中釘,為平衡勢力漸大的中國,美國不僅不拔,還釘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