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日前發佈《公安機關維護 警察執法權威工作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加強對基層警察執法行為及警察權益的保護。有評論認為,新規使警察的權利更為擴張,民眾的權利將受到更大危害,未來會讓執法人員會更加肆無忌憚。民眾擔心:「雷洋案」要遍地開花?
《公安機關維護 警察執法權威工作規定》(草案)
據自由時報9日報道,這份《公安機關維護 警察執法權威工作規定》(草案),目前正在向中國的社會大眾徵求意見;草案規定,若公安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時,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執法活動不受妨害、阻礙;也規定 警察與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與人格尊嚴,不得因 警察執法的行為而遭到阻擾與侮辱。
草案也提出, 警察在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時,如果遇到暴力襲擊、被民眾圍堵抗議、被誣告威脅、惡意投訴、被錯誤究責等行為,公安機關應該積極維護 警察的執法權威;草案更提出,「若警察執法時,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警察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改由所屬公安機關依法國賠;也要求公安機關如沒有經過法律程序,不得對警察做出停職、禁閉、降職或免職的處分。
這份草案在網上公開後,中國網友喜憂參半,除了「非常支持」的網友外,也有許多網友紛紛表達「現在可以明目張胆的拿着雞毛當令箭了」、「暴力機關如果不夠暴力,還怎麼屢責嘛」、「無人權哪來的權益」、「那公安機關又有誰來監督濫用職權行為?難道自己監督自己?」
律師分析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熟悉中共警方運作的美國執業律師高光俊分析說,過去幾年,中國反貪運動涉及大量公安警察,造成中共警方士氣低落,因此公安部的新規定,有為 中共警方打氣的作用。
「政法系統被打壓很厲害,周永康系統的那些人不停降級,所以士氣很低。所以公安部這個新規定,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發出來的。「高光俊說,在中國,真正侵害警方執法權威的,往往來自權力部門而不是普通民眾,但在中國法律被權力肆意剝奪,以及司法不獨立的狀況下,警察部門選擇性執法必然發生,其權威根本無法建立。
旅居美國的中國法律學者滕彪表示,事實上中共警方違規違法行為極為嚴重和普遍,普通民眾對執法機關進行有效投訴的渠道基本不存在,而當局的新規定,無疑將雪上加霜,使得中國的警權更為擴張。
「公安部的這個規定賦予警察更大的權力,民眾的權利,包括基本人權和人身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的權利,都會受到更大的危害。它實際上是讓警察有了更大的權力。」
他也認為,公安部的新規定,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警民衝突加劇的現狀。他批評說,中國有關當局採取加強控制力度和縮小自由空間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可能會帶來更為嚴重的社會衝突。
「雷洋案」或再現?
針對《新規》對中共公安幹警(民間稱作維穩打手)權利的進一步放縱、擴張,讓民眾驚懼之餘,不禁聯想到2016年轟動一時的「雷洋事件」。
雷洋是人民大學的在職碩士生,2016年5月7日晚,路過北京昌平縣一家洗腳屋前,被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控制,隨後離奇死亡。
雷洋離奇死亡事件在大陸受關注的程度前所未有。輿論指出,由於警權失控,雷洋事件可能發生在大陸任何一個中產階層的身上。
該事件當時引起中國大陸廣大民眾,尤其是中產階級的口誅筆伐,雷洋的人大校友甚至還發起聯署,要求嚴懲肇事兇手、徹底整頓約束公安紀律等,但檢察院最終卻以「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為由,對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作出不起訴決定。
同年蘭州還發生警察毆打大學生,去年上海警察摔倒抱小孩的婦女等,都引起中國民眾的憤怒。
阿波羅網孫瑞後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