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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椅子:中國大變局——中共19大後社會矛盾的根本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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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0年代末開始的改革開放,到中共十九大,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經濟落後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因此改革的重點是經濟體制的改革。中國取得了30多年的持續高速增長。

伴隨着經濟的增長,產生了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階層分化和社會衝突越來越明顯。這個本來是可以通過同時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來解決.但是政治體制改革在80年代末嘎然而止。

雖然社會不公、社會衝突已經出現,但是沒有發展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對經濟發展的需求仍然是中國社會的主旋律。隨着經濟改革在各個領域的深化,市場規律越來越發揮作用。經濟增長使國家富裕。

執政黨解決社會不公和社會衝突的問題,也是通過經濟發展積累的財富來解決的:超出國防經費的資金被用於社會穩定。社會矛盾的解決沒有配套的政治制度,於是政府,特別是急於經濟發展的地方政府,往往是採取粗暴的簡單的手段來處理:武裝警察甚至軍隊成為解決社會衝突的主要手段。用於社會維穩的派生性的人員越來越龐大。為了監視一個出名的異議人士,可能會動用上百人的資源。

十九大後,經濟發展的速度趨緩。發展中國家的後發優勢漸漸喪失。經濟發展的蛋糕已經足夠大,如何切蛋糕,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社會分配不公、社會衝突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的主要方法也發生了重大變化。

如何解決社會衝突,成為執政黨的首要任務。如何解決社會不公、貧富差距、階層分化和階層矛盾,關係到執政黨的政權穩定,甚至決定執政黨的生死存亡。而如何解決基層的社會衝突,代替如何促進經濟發展,也成為地方官員的主要政績。

處理社會衝突的主要手段,將從簡單粗暴地動用軍警進行強力鎮壓的對抗方式,轉變為衝突雙方的對話方式。政治體制改革必須重新啟動,相關的政府、立法、司法必須進行必不可少的改變,才能為衝突雙方的解決方式從對抗到對話做好準備。

反腐要獲得制度性的保障。除了獨立的監察機構外,官員財產的公佈是根本解決腐敗問題的有效措施。司法要在政府和民眾的衝突中保持完全的獨立。立法民意代表要真正從民眾中產生,代表各個階層的利益,把一些矛盾和衝突在議會中提前解決,或給政府提出解決方案,監督政府的施政。這些都必須有政治體制的改革才可以實現。

民間缺少代言人。一旦發生衝突就會激化矛盾。如果司法獨立,維權律師參與,通過獨立的司法解決部分衝突問題,把可能激化的矛盾在司法程序解決或者緩和。

因為衝突,特別是惡性衝突主要發生在基層政府和民眾之間,因此地方性的政治改革可以優先開始。政府的一些功能性部門,比如信訪等部門,要變成地方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甚至要超經濟職能部門。解決社會衝突需要政府和民眾雙方都出現有智慧和能力,也有民意基礎的人。而來自雙方的人,應該成為將來的地方官員和民意代表,以及成為執政黨的未來梯隊。

面對如此的大變局,執政黨卻出現了一系列的錯誤做法:司法不獨立,失去了司法解決矛盾的重要手段。法院應該不受政府和執政黨的影響,所以案件只要交案件受理費,都應該立案,並進行審判;打壓維權律師,民眾失去法律顧問和代理;消除民間健康力量:把有獨立見解的人都打壓成異議人士;黨內民主弱化,各級政府都是執政黨一把手的一言堂,從中央到地方,不准「非議」打壓了黨內民主。

重新恢復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媒體輿論獨立,監督政府施政;司法獨立,通過訴訟解決大部分經濟利益衝突;培養民眾代言人,建立對話渠道。從社會矛盾的解決中發現和培養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這些政治改革的措施,從地方上開始啟動,才能夠應對中國出現的大變局,從根本上解決日益激化的社會衝突和動盪,這才是長期有效的社會穩定的執政方略。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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