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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談掃黑先提文強 為薄熙來正名?

中共央視網的一篇文章列舉已落馬的黑惡勢力〝保護傘〞,其中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居首,有暗示支持薄熙來重慶〝打黑除惡〞的嫌疑。時事評論員崔士方分析,中共歷次「嚴打」運動都是走過場,並指出其中的兩個原因。

2月7日,央視網題為<落馬官員中的〝黑惡勢力〞:開賭場霸煤礦開槍殺人焚屍泄憤>的報導中提到,1月份,中共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全國公安機關電視電話會議都強調,〝掃黑除惡〞要和基層反腐〝拍蠅〞結合,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

報導隨後列舉了7個涉黑的落馬高級官員,第一個就是已被薄熙來處死的重慶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並稱其為重慶市〝最大的黑社會保護傘〞。

文章重複了當年重慶當局對文強的指控,稱其包養情婦,強姦幼女,組織和縱容婦女賣淫;並為黑社會團伙提供保護,任期內全市1400多起命案未破,500名殺人犯在逃等。

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7月,薄熙來在重慶啟動〝打黑除惡〞專項行動,文強案是此次行動的首要大案。2010年7月,被判死刑的文強在重慶執行注射死。

文強在位時,被稱為重慶〝黑社會大佬〞,貪污、受賄、強姦等無惡不做,並在江澤民法輪功〝殺無赦〞的政策下犯下反人類罪行。

但外界認為,薄熙來扳倒文強真正原因並不是因為他涉黑,文強只是薄發動政治運動的祭品和中共內鬥的陪葬品。

薄熙來當年發動〝打黑除惡〞運動,除了藉機扳倒政治對手之外,也將近千名民企老闆打成〝黑社會〞,掠奪了他們的巨額財產。重慶〝唱紅打黑〞成了復辟毛澤東路線的代名詞。

中共十八大前,有6名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都曾到重慶為薄熙來〝唱紅打黑〞站台。但隨着薄熙來的倒台,〝唱紅打黑〞被視為薄熙來〝反黨路線〞的象徵,成了中共的一個禁忌詞彙。

北京當局此次部署專項行動,特意將沿用多年的〝打黑〞說法改為〝掃黑〞,也被認為是刻意與薄熙來劃清界限。

薄熙來藉助〝打黑〞之名,打擊異己,侵吞民營企業家財產,整個打黑完全變了樣。

中共在文革之後,共開展過四場「嚴打」,1983、1996、2001、2010各一場,力度最大、殺人最狠的是1983年那場。但是每次「嚴打運動」之後不過幾年,犯罪很快就出現反彈,於是乎走進了一個「一亂就打、一打就好、一好就松、一松就亂、一亂再打」的歷史怪圈。

時事評論員崔士方分析,這種怪圈至少有兩個重要原因。

其一、治標不治本。「掃黑除惡」如果不能清算中共黨文化、蕩滌人心,用真、善、忍的普世價值重新填充進去,僅僅表面上棒打幾個「黑社會小嘍囉」,是不會起什麼作用的,人心不變,出現反彈是遲早的事情。

其二、賊喊捉賊。每次「嚴打」,無可避免的要依賴最為強力的部門——公安機關。然後上頭有政法委(小組)的指揮,公檢法穿同一條褲,砍人頭如割韭菜,刑訊逼供、辦案異常草率。

公安機關的權力觸手可以合法地延伸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地方政府不論是辦合法還是違法的事,都需要公安機關「保駕護航」。此言是也。

中共治下的公安機關具有雙重身分,既是「大賊」,也是「抓小賊」之人。

當他們為地方官員辦違法之事鳴鑼開道(如強拆),充當地方黑社會組織、娛樂場所的保護傘(甚而自己搞黑社會、放高利貸),打壓維權律師、異議人士,迫害法輪功、地下教會等信仰者時,他們自己就是「大賊」。

而在平時的維護治安,偵破刑事罪案之時,他們卻是「抓賊人」。

如今「掃黑除惡」令旗一展,豈不是要公安抓公安自己,能辦得徹底嗎?所以,不破除這種賊喊捉賊的機制,很難想像新的一輪「嚴打」能走多遠。

阿波羅網林億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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