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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律師熱貼:美國為什麼幾乎沒有醫鬧?

山東兒科醫生被患者砍死的消息令人震驚,令人惋惜。關於美國為什麼沒有醫鬧的問題,很多中文媒介都有討論,發表各種看法。我的專業方向不是醫療事故,這裏只是作為美國生活常識的一部分,從律師的角度,對美國的醫療糾紛和大家探討,不足地方歡迎指正補充。雖然美國的醫療技術處於世界一流國家水平,但醫生醫術水平有長短,病人情況也千差萬別,所以醫療事故數量並不少見,弄出人命的事故也是時有發生的,另外美國人權利意識強烈,也喜歡較真,且大多數美國人有槍在手,要是真搞起‌‌「醫鬧‌‌」圍攻醫院,可以想像後果級別肯定比中國大陸還要嚴重。但為什麼在美國生活的人幾乎沒聽過醫鬧這種事呢?這可不是美國人道德覺悟高,而是他們有比醫鬧更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總結起來主要就是兩個字,一個是‌‌「法‌‌」,另一個就是‌‌「錢‌‌」。

首先,先來說說法的問題,在美國確定醫療事故有三個必要的條件:1.必須能證明有違反醫療常規的過錯發生(Breach of the Standard of Care);2.對病人造成傷害(Damages);3.必須能證明病人的傷害是由那些過錯造成的(Causation)。在法律上要確定醫療事故,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這些條件說起來簡單,可結合具體案例解釋起來可就不是那麼簡單了,那麼如何確定是不是醫療事故呢?美國沒有像中國大陸一樣的各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因為大家認為,這些機構往往和醫療體系有着複雜的聯繫,公信力容易受到病人的質疑。所以在美國,是不是醫療事故,是由中立的法庭說了算,大家都知道美國是個司法獨立的國家,法院和法官在國民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和公信力,美國人碰到麻煩,首先想到的是法律,而不是關係和暴力,對於醫療糾紛也是如此。

醫療事故訴訟(Malpractice Lawsuit)一般都是先找一個醫療事故律師諮詢(malpractice lawyer or personal injury lawyer),一個很重要因素特別要提一下,越來越多州法律要求這麼做:醫生對病人的治療方案和具體內容細節,用的藥品等,全部資料由第三方保管,換句話來說,就是,出了醫療事故,在幾方律師取證時,拿到的資料是真實的。醫療訴訟必須有人告才能成為一個案例,只有有了案子法庭才會介入,只有法庭介入才能真正確定是不是醫療事故,只能訴諸法律,才能確定是不是醫療事故,否則無法確定這個問題。在美國大多數的醫療官司都是在開庭以前就廳外和解了,就是說醫生的保險公司付錢了事。上法庭就是雙方各講各的理,並提供證據和證人。和其他案件不同的是醫療官司有專家證人(Expert testimony),專家證人一般都是年資較高有經驗比較有威信的醫生,但他們也只是證人不能確定誰是誰非,最後的決定要由陪審團來定。如法庭認定這是醫療事故,他們同時也會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方面美國各州的法律都不太一樣,主要是有很多州有封頂(cap on malpractice awards),有的州沒有封頂。據統計,目前美國醫療事故官司的賠償數額50%以上超過100萬美元,幾年前,一個因醫院護理失誤造成頭部嚴重受損的男嬰得到了9700萬美元的賠償,巨額賠償一方面是對病人損失和痛苦的補償,也是對責任醫生和醫院的警示和懲罰。

美國有嚴格的法律維持社會的正常秩序,既然有法律渠道可以爭取權益,對於到醫院鬧事的,將會面臨嚴重的刑事處罰。也許還沒有輪到去‌‌「講理‌‌」,就被警察烤住送進了監獄。醫療這事,光有法還不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裏說說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錢。

說到錢,美國的醫療衛生投入遠高於其他國家,佔整個GDP的16%左右,接近20000億美元,其中政府支付了約48%,另有36%是由私有保險部門投入,真正由國民個人自掏腰包的費用不到15%(老窮殘全免)。這樣,即使醫療效果不滿意,也不致陷入人財兩空的窘況之中。另外,美國有醫療風險的強制保險制度,美國是世界上最早開展醫療責任保險業務的國家,醫院和醫生都會被強制購買高額的醫療職業風險保險,一旦發生醫療糾紛,保險公司就會快速介入,一切問題,有了錢做後盾,解決起來就相對輕鬆很多。再有,和中國大病小病先收錢後看病那種模式有點不同,美國的做法是對於非急診病人,先和保險公司、醫院談好付費辦法,知道自付部分(co-pay)是多少,看完病後醫院才把賬單寄給保險公司或者病人。對於急症病人則是先看病,才談付錢。醫院以醫療費為理由,將急診病人拒之門外是不合法的,那麼病人的病治好後,拍屁股走人沒錢付費怎麼辦?這種事在美國醫院,每天都在發生,醫院只管提供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做好病人的工作,對於無法收回的那部分醫療費,政府根據醫院的申請承擔大頭,醫院承擔部分的方法解決。這樣一來大家各司其職,也增加了醫患關係的互信程度和好感度。

正是有了經濟手段和法律程序的保駕護航,美國的醫患矛盾和醫療事故,至於有人說,美國的民眾所受的教育是感恩教育,宗教信仰國家,普遍都崇尚博愛和寬容,這個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我覺得有一定影響,但是比較微小。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長島律師Kevin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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