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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黃興國指使紀委製造冤案 文化局長遺作封存12年終見天日

—周時奮遺作揭紀委殘酷辦案 因涉黃興國封存12年

日前外媒披露,寧波市前文化局長周時奮遺作《天問》歷經12年的塵封之後,近日網上得以披露;天津代理市委書記黃興國當年任職寧波市委書記時,一手策劃把周判刑入獄,並威懾當地多年造成該書遲遲不能面世。阿波羅網報道,各級地方黨委對當地紀委人事權的控制,造成地方黨委藉助紀委權力肆意濫權,黃興國對周時奮的迫害得逞。

寧波知名畫家和作家周時奮生前在老家廟會。(媒體人提供,拍攝時間不詳)

日前自由亞洲刊文披露,寧波市前文化局長、作家周時奮遺作《天問》,經歷了12年的塵封之後,周日(18日)在網上披露,因著作揭露大量紀委辦案細節而引起廣泛關注。作者早在4年前因病去世,而導致著作長期無法面世的原因,是與當事人之一,近期落馬的中共中央委員、天津代市委書記、市長黃興國有關。

文章稱,據刊發書稿的微信公號「辯護人Defender」稱,周時奮在黃興國擔任寧波市委書記期間,被以受賄4萬多元判入獄4年。後來黃興國調任天津市長、市委代書記,到個多星期前落馬後,該微信公號才從接近周時奮親屬的人方面獲得塵封了12年的書稿,並予連載。

阿波羅網記者報道,中共紀檢工作領導體制執行的是雙重領導體制,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但慣例是地方黨委提名本地紀委書記,地方黨委有紀委人事任免權,造成「我要監督你,卻又擔心烏紗帽」的問題。加之中共官場官官相互,作為時任寧波市委書記的黃興國調動地方紀委力量治罪周時奮易如反掌。

至於書稿在黃興國調離寧波赴天津之後多年仍不能出版,獨立作家羅修雲認為,作為官居中央委員的黃興國,只要打個招呼,就能讓「國家機器」做任何事情。

網民披露這起冤案始末

2001年2月17日,寧波市文化局局長周時奮被一個電話叫到時任寧波市委副書記徐福寧的辦公室。有〝寧波第一才子〞之稱的周時奮,從此失去自由。

時任寧波市委書記黃興國的辦公室,就在隔壁。

兩個月後的4月13日,寧波中院一審宣判:周時奮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所得4.68萬元和電腦一台予以追繳,上繳國庫。6月25日,浙江省高院二審裁定:刑期改為4年。

從〝雙規〞到一審宣判,只用了不到兩個月時間,不但效率之高令外界驚愕。

這一案件,當年震驚了寧波朝野。

被指行賄4.68萬元的〝行賄人〞陳魯,和周時奮一家是世交。陳魯在恢復自由後告訴家人:他沒有送過周時奮一分錢,在檢察院威逼利誘、萬般無奈之下才違心說了謊話。

陳魯在良心的壓力下,先是割脈自殺,後又服用安眠藥,都被搶救過來。家人讓他再去檢察院說清情況,但檢察院再未採用他的證詞,反而將他再次拘留,以至不能出庭作證。

周時奮《自述材料》披露得罪黃興國的原因

周時奮在《自述材料》中「檢討」,可能在幾件事上得罪過黃興國:

一、作為文化局長,他不同意高價收購一位頗有來頭的北京商人的瓷器,讓領導很不高興;

二、某中央領導的弟弟(在文化系統工作)到寧波,他被質問為何沒向市委匯報;

三、在寧波文化局主辦的一次頒獎晚會中,女主持人因為緊張忘記介紹當時的市委書記黃興國,黃面紅耳赤扭身就走,讓在場的人嚇出一身冷汗。

四、周時奮還拒收過一位象山小老闆的賄賂。根據傳言,周時奮被談話時,這位老闆就在隔壁黃興國的辦公室里。而黃興國正是寧波象山人。

五、而更隱秘的原因,大概是周時奮跟當時先後分管文化的李從軍、徐福寧兩位副書記關係較好。兩人在寧波口碑不錯,可能給剛剛就任市委書記的黃興國造成了壓力。

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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