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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P2P行業高管的自白:P2P已死,有事請燒紙

昨日銀監會頒佈了P2P行業監管新規,市場譁然。基於P2P行業「老鼠過街」的行業形象,市場對此的多數解讀,都是「重大利好,堅決擁護」。本文作者是互聯網金融行業資深從業者,他從全新的專業角度解讀了他對新規的看法,讀之,頓覺分外清晰、清醒。隆重推薦於此

在互聯網金融這行,我應該算個老人了。

記得2013年的時候,老和一堆人吃飯聚會。那時候真是屌絲啊,滿桌望去,個個都是面黃肌瘦形容萎靡,抽個煙都不敢買20塊以上的。然後,2014年來了,突然一下,我去,風口了!記得14年底的時候,再吃飯,還是這桌人,全都變大佬,一算身價,過百億了,統計了下業務規模,差不多有千億了。

那時候真是意氣風發啊,談的事兒都是1億起步,仿佛天空才是我們的盡頭。那時候我隱約覺得有些不對勁,其實沒有什麼具體原因,只是直覺覺得在中國,LOSER要干金融,絕對不應該有這麼容易。想了很久,毅然決然套現退出了。

真沒想到,我的直覺這麼准。

昨天,銀監會發了P2P監管的細則,然後新聞上眼見着這些大佬們紛紛表態:重大利好,喜大普奔,堅決擁護,我就知道他們說的不是真心話。打電話過去問,大家基本上都只說了一句話:「這是要人命啊!」

以前大家還開玩笑說銀監會是P2P的後媽,從昨天發佈的監管規定看,這哪是後媽啊,這是世仇啊!

這項對P2P的監管規定,對P2P的行業殺傷力實在是太大了,大到讓我懷疑一年後,這個行業還會不會存在——這是一個生死劫。

具體說一下新規之後,這個行業會怎麼樣吧。

I、首先,局部會出大問題,會出現壯烈的死亡

死亡的原因,主要源於限額。按照現在P2P監管的規定,通過P2P網絡平台進行借貸,個人最多借100萬,法人最多借500萬。

從控制金融風險的角度看,這個確實沒錯,但是問題是,存量怎麼辦?

在過去幾年P2P的發展過程中,P2P已經從最初的個人間借貸,演進到企業借貸、保理、房地產抵押、供應鏈等各個領域,傳統信貸的幾乎各個細分領域,幾乎都有了P2P模式的滲透,這中間大額信貸至少佔據了半壁江山。

如果要估個數的話,我個人覺得,P2P行業目前至少沉澱着3000億-5000億的大額信貸資產,主要是以企業貸款、房屋抵押貸款、保理等業務為主。新規一出,且不說新增業務,現有存量業務怎麼消化,就是個足以死人的問題。

因為信貸是一門有連續性的生意,在這個規定下,必然會產生大規模的抽貸行為,這意味這在未來一年內,P2P行業需要從這些領域中抽回3000億-5000億的貸款。在當前這個經濟形勢下,大企業都受不了抽貸,更別說中小企業了。本來就是家裏揭不開鍋,銀行借不到,才來的P2P,現在好,P2P也借不到了,已經借的,還得抽回去。

可以想像的是,未來一年的這個抽貸過程,一定是驚天地泣鬼神。抽出來了,企業會死;抽不出來的,平台會死。兩個將死之人之間的較量是怎麼樣的?我不敢想像。

II、其次,P2P行業正式變為夕陽產業

監管新規非常明確的把P2P定位成了現有金融體系的補充,其實說補充都是好聽的詞,就是個掃垃圾的。在監管新規下,為P2P留下的空間寥寥無幾,未來P2P可做的業務方向,大致也就剩下了個人小微貸款、二手車貸、消費金融幾塊,而這幾塊其實在過去幾年的快速擴張中,早已成為了紅得不能再紅的紅海,可能在個別領域還有點發展空間,但大盤子基本就沒有了。

這個還不算要命,要命的是有了這個天花板,就沒有資本進入了。

前兩年巨額資本紛紛進入P2P領域,看中的,倒不是個人小微之類的貧瘠業務,而是大家想着,國家好不容易在金融領域開了個口子,那我就進門先掃垃圾,干好了,國家保不准就能讓我乾乾別的事兒了。這下可好,進了這行,這輩子就只能幹掃垃圾這一件事了,沒有上升空間,這下子資本誰會再來啊?

沒了資本,就沒有了發展的基礎,更沒有擴張的可能,前兩年各路精英紛紛殺入P2P,證監會高管下海去P2P,銀行高管下海去P2P,這下子全瞎了,以前跑的馬,圈的地,全白瞎了。圈下來的,也給人家退回去吧。

III、再就是,P2P有可能重新走權貴化的道路

2000年左右的時候,全國信託大躍進,一下出現了2000多家信託公司,搞出了很多問題,然後監管嚴管,搞牌照制,到盡頭最後剩下69家。而這69家,基本全是有深厚權貴背景的,如今在市場裏躺着掙錢。

今天P2P的這個場面,和當年的信託何其相似,雖然監管里沒有牌照制,但是按照這個辦法走,我個人認為和牌照制差不多,金融局備案、ICP證、銀行存管,就這三條,哪條不是需要動用大量的背景,哪條是僅靠市場行為可以搞定的?

所以我估計,按照這個路數,能在12個月裏成功闖三關成功的,大致應該是非富即貴了,再加上經營合規,幾年下來,一地雞毛後,這個行業能留下的,估計寥寥不過幾十家。而按照我國的慣例,這種需要申請資質的玩意,很有可能搞兩年後就暫停申請了,看第三方支付,看信託,看證券諮詢,哪個現在不是表面放開,但實際都暫停發放資質了?

所以,未來有可能想申請這個業務資質的,也沒機會了,留下的這幾十家,成長為新的金融權貴,至於到底誰主沉浮,應該還是LOSER死光光,塵歸塵,土歸土,還得看政府。

IV、最後,還是向這撥人致個敬吧

我記得30年前,改革開放初期,有一幫人,頂着投機倒把的罪名,偷偷開始辦公司,做買賣,30年後,他們中的少數人成為了叱詫商界的風雲人物,大多數人默默無聞地終老,還有一部分,至今還身陷囹圄。但無論結局如何,正是這麼一群人的努力,才有了真正意義的市場經濟,才有了今日之國力強盛。

今天,干P2P的這撥人(剔除那些惡意坑蒙拐騙的老鼠屎),頂着非法集資的帽子,在做同樣的事情。同樣,這幫人中的大部分,絕不會因為幹了這個事飛黃騰達,甚至有不少結局可能會很悲慘。

但無論結局如何,他們值得讓人尊敬。

至少因為他們的努力,我們一直封閉得嚴嚴實實的金融市場的市場化,向前推進了那麼一點點。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新財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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