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槓桿加到居民身上,極易導致資產價格泡沫膨脹。當前的去房地產庫存,絕不能以放棄去槓桿、甚至過度加槓桿為代價。
去槓桿與去庫存,本應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步調一致之舉。然而,近來在房地產市場,出現了利用加槓桿手法去房地產庫存的反常現象。此路必是行將不遠,風險巨大。中國房地產業已至轉折點,絕不能再以「興奮劑」刺激增長了!
中國去年以來曾採取針對房地產的「3·30新政」和「9·30新政」,對房地產釋放利好。此後,市場出現分化行情:一線城市房價再度瘋漲,個別二線城市房價聞風跟漲,而三四線城市房價低迷依舊。
至2016年,中央政府本已確定「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的五大任務,但是,房地產市場政策在實施層面不見收斂,反有加強。在一線城市,銀行信貸向房地產市場傾斜,P2P通過地產中介對接首付貸,銀行表內外資金也以種種名目推高個人購房槓桿。多個城市下調利率,降低首套和二套首付比例,遼寧瀋陽流產的高校、中職畢業生「零首付」政策即為典型。
面對房地產市場的諸般短期行為,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瀾,人們不禁要問:這哪裏是去槓桿?
反常的地產加槓桿背後,是房地產,尤其是三四線城市房地產的巨大庫存壓力。有住建部專家估算,中國現有約66.72億平方米庫存,佔用資金約為40萬億元,其中,超過三分之二部分為債務。據IMF測算,中國房地產庫存至少需要消化四至五年。三四線城市中的「空城」「鬼城」消化庫存更是遙遙無期。
加速去庫存,是合情合理之舉,但必須與去槓桿的戰略相一致,豈可慌不擇路、剜肉醫瘡,甚至飲鴆止渴?以加杆槓方式刺激房地產,隱藏着多重風險,暴露出重重積弊:首先,喧囂的是一線城市,熱鬧的是二線城市,落寞的依然是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分化愈發加劇。其次,真實槓桿有多高,風險敞口有多大,監管部門難以準確掌握;加槓桿的各個隱秘環節,監管部門難以監測與控制。第三,加槓桿過程中,銀行風控機制近乎失效。第四,在一些財政拮据的地方,政府不惟對去槓桿缺乏動力,且有助長加槓桿傾向。這些風險和問題,折射了金融體制和財稅體制改革進展不暢,國家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如同一年前的股市,今年以來一線城市的樓市行情,亦屬資金市。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安全資產荒」惡化,資金流向樓市亦屬必然。在中國,企業槓桿率高企,政府槓桿率次之,而居民槓桿率相對較低。企業去槓桿勢必增加銀行體系壞賬,也將受制於去產能進程而舉步維艱;政府去槓桿不惟不易,增長下台階背景下更是時有加槓桿之需;令居民部門加槓桿來幫助企業部門卸擔子,似乎成了合理和相對安全的選擇。
殊不知,居民加槓桿極易導致資產價格泡沫膨脹。泡沫一旦破裂,低淨值、高槓桿的家庭將首當其衝,居民支出減少,企業產出下挫,形成惡性循環,釀致經濟災難。房地產市場具有周期長、振幅大的特徵,泡沫破滅的後果,遠比股市泡沫破滅更為嚴重。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正是前車之鑑。
加槓桿中的異常行為已引起中央政府的關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監管部門也對當地房地產場外配資市場情況展開了排查。上海、深圳先後出台新政策,提高二套房首付比成為重點。
然而,迄今的應對舉措效果如何,尚待觀察。未來,應更加注重統籌協調,立足長遠,從體制、機制上治理過度加槓桿。
——應儘快構建和完善房地產金融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使得房地產領域的資金籌集、融通、借貸各環節均有法可循。對於騙取貸款的開發商或個人,應立即停止貸款,並追討已貸款項。通過法律手段,儘量挽回損失,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加快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房地產金融的亂象表明,現有領地化的金融監管體制,難以實現房地產投資開發、流通、銷售全過程的動態化、穿透式監管。金融監管體制已不是改不改的問題,而是如何改、儘快改的問題。
——完善個人信用體系。目前,中國信用體系已初具規模,主要是個人的銀行信息。但是,許多個人重要信用信息如個人交稅記錄、個人房產信息等都沒有納入,中國個人信用體系依然薄弱。
——衝破既得利益阻撓,加快房地產稅立法進程,堅決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房地產業聯帶性極強,過去20多年,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對中國經濟增長居功至偉。隨着「劉易斯拐點」的出現,房地產市場亦迎來了周期性拐點,突出表現為增勢減緩、結構分化。根據國研中心的研究,2014年新開工量的階段性高點基本得到確認,未來十年,住房需求和投資增幅均將明顯下降。依靠刺激房地產重歸高增長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世上沒有房價只漲不落的國家,也沒有隻漲不落的城市。新舊增長動能的轉換終究要發生。從依靠要素投入轉向依靠創新和效率,是中國經濟的惟一出路。當前的去房地產庫存,絕不能以放棄去槓桿、甚至過度加槓桿為代價。這關乎中國經濟在近中期的起碼承受能力,也關乎中國經濟長期能否實現發展方式轉換。茲事體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