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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女子參加同學聚會遭強姦 丈夫與其離婚

2014年底,韶關翁源吳女士在參加同學聚會醉酒後慘遭男同學強暴,不僅身心俱損,更因此導致婚姻破裂,吳女士憤而報警。日前記者從韶關市翁源縣人民法院獲悉,施暴的同學李某最終被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但對於吳女士來說,2014年底所參加的那場同學聚會猶如一場至今難醒的「噩夢」。

初中同學聚會,女子慘遭強暴

80後女子吳女士是韶關翁源縣人,事發前已經結婚生子。為提高家庭經濟收入,她常年在珠三角地區打工以補貼家用。2014年底,吳女士從外地返鄉,與同學兼好友的許女士聯繫之後,他們決定聯繫幾名中學同學在一家KTV進行一次小型聚會,聊聊天敘敘舊。

2014年12月28日傍晚,許女士散步遇見同屆男同學李某,李某得知聚會一事後便主動要求參加。雖非同班,但也相識,許女士礙於情面便表示同意。當晚,吳女士與數名男女同學相約前往KTV聚會,許也通知了李某,但直到聚會尾聲李某才前往現場,此時吳女士與另外兩名男同學已喝到酩酊大醉。

聚會結束,同學們各自回家,許女士與另一名女同學黃女士打算開車送醉酒的吳女士回家,途中順便前往賓館開房供李某及醉酒的男同學張先生住宿。房間開好,許女士接到另一名醉酒男同學家屬打來的電話,稱這名男同學在聚會後便失去聯繫,因此請求許某幫忙尋找。

許女士和黃女士隨即將醉酒的吳女士託付給李某照看,房間內此時只剩下李某和醉酒的張先生、吳女士,其中張先生和吳女士分別躺倒在兩張床上醉得不省人事。沒多久,吳女士迷迷糊糊中感覺有人在脫自己的衣服,睜眼發現李某竟在向自己施暴。

吳女士馬上大聲哭喊制止李某,並且向旁邊的張先生求救,可惜張先生喝酒過量毫無反應。在吳女士持續不斷地哭喊聲中,張先生終於醒來,並且撲上去一拳便將李某的鼻子打出了血,李某非但沒有停止,反而將張先生推倒在地。醉酒無力的張先生只得下樓找人幫忙。

忍辱妥協不成,女子憤而報警

醉酒的張先生下樓後便遇到了返回的許女士和黃女士,二人聽聞此事後大驚失色,匆忙趕到房間,將吳女士解救出來並送往醫院治療。在吳女士檢查期間,眾人指責李某禽獸行徑,他卻矢口否認,稱自己喝多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酒醒大半的張先生聽聞李某耍賴,怒髮衝冠準備動手「教訓」李某,結果被眾人拉開。張先生表示要報警處理,聽說要報警,心虛的李某態度軟了下來,稱報警對雙方家庭都沒有好處。在場眾人思量,畢竟同學一場,並且各有家室,孩子都已懂事,鬧大了的確無益,於是也勸吳女士和解。

吳女士雖然心中屈辱萬分,但念及丈夫和孩子,還有自己的名聲,最終同意私了。在在場同學們的協調下,李某當場支付了吳女士醫藥費1500元,賠償現金1.5萬元,並寫下一張2.5萬元的欠條交給吳女士,事情告一段路。

沒過多久,吳女士被強暴的事情便傳到了丈夫耳中,丈夫得知後十分氣惱,堅決要求與吳女士解除婚姻關係。尚未從強暴陰影中走出的吳女士又遭受到家庭破裂的打擊,而李某欠下的2.5萬元賠償款亦遲遲沒有履行。想想前後數月的遭遇,吳女士越想越氣,最終決定報警討回公道。

男子百般抵賴,證據相印獲刑

2015年10月25日,翁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被告人李某百般抵賴,稱自己當晚醉酒不省人事,連如何到的醫院都不知道,之所以支付醫藥費、賠償費及寫下欠條,是因為擔心家人知道自己在外面喝酒又被指責「強姦」,對自己影響不好。

報告辯護人也辯訴稱事情已過數月,相關證據取證困難,關鍵證據缺失,因此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

翁源縣人民法院一審理認為,被害人吳女士的陳述和其餘多名證人的證言均能證實被告人李某強姦的事實,證人證言也能相互印證,而且有協議書、收條等予以佐證,故對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辯解,法院不予採納。

翁源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鏈完整,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一審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某不服,提起上訴。日前,韶關市中級人民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金羊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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