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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這9件事 那麼你也就快離婚了

不屑的眼神、冰冷的沉默和糟糕的溝通,往往是離婚的罪魁禍首。

以下,是離婚律師和婚姻治療師所總結的「最容易導致離婚的9件事」,以及與此相關的一些建議。

1「你無理取鬧!」

她因丟掉工作而心情低落,你卻認為她小題大做;你對晚宴上的尷尬耿耿於懷,她卻覺得你斤斤計較。

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區的婚姻諮詢師Leslie Petruk認為:類似以上的畫面,在一段健康的關係中應該盡力避免。為此,你需要努力從對方的角度看待問題,而不是簡單粗暴地指責對方無理取鬧。一旦對方不再敞開心扉,那他(她)內心壓抑的憤懣和失望則可能徹底摧毀這段關係。因此,你絕不能忽視另一半的感受,而要設法理解「為什麼他(她)會有這樣的感覺」或者「為什麼他(她)會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當然,如果你實在不能理解對方,那也可以試着心平氣和地問問對方:「親愛的,能不能和我聊聊,你這麼做的原因?」

2「我無所謂!」

婚姻中的一方或雙方開始不在乎對方,這常是離婚的前兆。對方躲得遠遠的,遠到連你的話都聽不到,那他(她)對你有多不在乎也就可想而知了。

來自佛羅里達州的離婚律師Christian Denmon建議:與其避而不見,倒不如安靜下來聽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如果你真的不在乎對方了,那倒不必擔心,通過法律途徑就可以結束這段關係。但是,如果你並不是真的不在乎了,只是懶得再去爭吵罷了,那不妨試着大家先坐下把話說清楚。

3「你在家從不做家務!」

當「總是」、「從不」這些詞從你嘴裏冒出的時候,你和對方的溝通就已經危機四伏了。絕對化的指責針對的往往不僅是對方曾經和現在犯下的錯,甚至還包括了對方將來可能犯下的錯。因而,這種指責往往不僅難以解決問題,還容易被理解為人身攻擊。

來自密歇根州底特律的Antonio Borrello指出:關注眼前的問題並嘗試理解對方的立場,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

4「要不是你忘了收衣服,我才懶得對你發飆!」

當然,忘了收衣服只是一個例子,兩人爭吵的導火索可能是生活中的任何事情。比如:忘了參加孩子的家長會、沒能及時租下滿意的公寓等等。

Petruk強調,不論因為什麼事情,一味指責都只會惹怒對方。長此以往,對方要麼更加防備,要麼徹底爆發。與此相對,表達自己的感受,而不是指責對方的錯誤會是更好的溝通方式。例如,你可以這麼說:「親愛的,我知道你只是忘了收衣服,但因為這件衣服是我為了明天那場重要的演講特意準備的,所以現在這種情況讓我很焦慮,也有點傷心。」

5「冷戰!」

冷戰,是最最傷害感情的一種做法,比本文中其他任何一項都更具破壞力。冷戰意味着關係中的一方從溝通中完全抽身出來,無論對方說什麼都不再回應。

來自伊利諾斯州芝加哥的Karen A. Covy認為:冷戰會徹底摧毀溝通。一方面,冷戰往往會加深彼此的誤解;另一方面,冷戰也會讓彼此錯過反省自身的良機。更危險的是,冷戰往往會讓對方感覺被輕視,而被輕視的感覺則是婚姻破裂的喪鐘。因此,我們應該做的,不是在彼此之間築起一道牆,而是應該坦誠地溝通彼此的不快。或許,在開始這麼做的時候,你會覺得有些不舒服,但相比沉默,這種方式無疑更有助於解決問題。

6「我要離婚!」

你不會真的以為這篇文章中不會出現「離婚」這個詞吧?顯而易見,如果你不是真的打算離婚,那麼因為一時衝動而提離婚的做法絕對後患無窮。

Covy說道:輕易提離婚所導致的後果可能讓你猝不及防,甚至難以接受。如果你不是真想離婚,就絕不要說你想離婚!假設你這麼做的目的只是為了讓對方感受到你的憤怒或沮喪,那麼,與其用離婚來威脅對方,倒不如自己散散步或健健身。畢竟,心情平復了,才能好好解決問題。

7「我沒必要告訴你我在哪!」

你的另一半沒必要知道你每時每刻的行蹤,但同時,你的行蹤也沒必要成為一個謎。

Denmon認為,相比不告訴對方你的行蹤,更糟糕的是你認為對方根本不應該知道。因為這種想法反映出你對他(她)的尊重還沒有達到願意毫無保留的程度。可是,彼此坦誠卻正是維護婚姻質量的最好方法。

8「你怎麼不學學人家?」

記住:不要拿自己的對象和別人的對象作比較。確實,也許你同事Maryann的老公每周都會為她在新開張的餐廳預定餐位,或者在她生日當天奉上一大束玫瑰。但說到底,你嫁的不是Maryann的老公。

因為「自己家的」不如「別人家的」因而就輕視另一半,這種做法其實是很不公平的。不論男性或女性,都不喜歡聽到另一半說「別人家的」比自己更優秀。尤其對男性而言,這太傷自尊了!

Covy補充道:不僅不要進行這種消極比較,而且還要試着多讚美另一半對你的付出,這樣對方才會更願意為你付出。而與此相反,如果你非要指責對方這兒不好那兒不好,那我敢保證你說了以後他(她)也不會改的。

9「我真後悔認識你!」

傷人不在話多。一旦你說出後悔認識對方這種話,那意味着你已經將彼此相識後自己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都歸咎於對方了。而且,最傷人的是,這表明你認為對方帶給你的痛苦遠遠多於快樂。

Borrello建議:在下定決定離婚前,不妨先認真想想自己在當前這段關係中究竟扮演着什麼角色。專注眼前的問題,並始終盡力去解決問題,一句話:活在當下。

譯者小結:

最容易導致離婚的9件事:

1「你無理取鬧!」

2「我無所謂!」

3「你在家從不做家務!」

4「要不是你忘了收衣服,我才懶得對你發飆!」

5「冷戰!」

6「我要離婚!」

7「我沒必要告訴你我在哪!」

8「你怎麼不學學人家?」

9「我真後悔認識你!」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壹心理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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