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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紅旗書「中共不亡天理不容」 溫哥華搶旗案華裔夫婦被抓上庭

—溫哥華搶旗毆人案件說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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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溫哥華多家媒體報導,2014年2月12日下午一對華裔夫婦因攻擊並奪走吳應鑒在街頭揮舞着「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中共不亡,天理不容」的中共國旗而被控兩項罪名:攻擊罪與盜竊5千元以下財物罪。吳應鑒說,當時他完全沒有還手。他希望對方了解,中共是竊取政權的邪惡政黨,不能代表中國,中共血旗上沾滿了被迫害死的中國冤魂的鮮血。

溫哥華搶旗毆人案件,經過了2015年5月21日與22日的兩天庭審後,仍然需要等待下一次庭審,法官才能最終作出裁決。

搶旗毆人案件事發簡要經過

2008年從中國湖南省移民到溫哥華並已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的吳應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他的祖父過去被劃為地主遭到中共批鬥迫害,父親又被定為右派流放內蒙古勞改20年,他因此無法認同中共的五星紅旗;在他心目中,僅認同中華民國國旗是中國國旗。為了表達他對中共惡行的控訴,他經常去溫哥華中領館及列治文市的街頭向人們展示被他塗抹寫有「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中共不亡,天理不容」等字樣的中共五星旗。2014年2月12日下午,吳應鑒拿着塗抹的中共血旗,照常去列治文3號路一路口展示時,華裔夫婦韓鵬(Han, Peng,音譯)與穆曉莉(Mu, Xiao Li,音譯)開車違章停在了路口邊上,便下車奪走了塗抹的中共血旗,並對吳應鑒發起毆打攻擊。

吳應鑒說:「事發時,除了有人毆打我,倒地後我還曾遭人踩、腳踢,但我都沒有還手,國旗(中共血旗)也被搶走。」五名加拿大皇家騎警也作證,他們都參與了此案件的調查。吳應鑒還提到,他當時並未去醫院驗傷,但有證人拍下照片可作為證據。儘管當街搶旗、打人事件被那對華裔夫婦辯稱為「肢體衝突」。位於列治文市的省法院舉行了兩個全天的聆訊,共聽取了7位證人作證,包括原告吳應鑒本人,一名女性路人,還有五名皇家騎警警察。他們分別向法庭提供了關於吳應鑒被害經過的證詞與證據。其中,首位證人是一名年輕西人女性,她正準備過馬路。看到韓鵬夫婦從深色SUV車下來,奪走吳應鑒的旗子,就立即拍攝了汽車照片,並見到吳應鑒被踢打的場面,然後韓鵬夫婦開車逃走。她一直在現場配合警察調查,並使得警察們在韓鵬夫婦開車逃走的三個路口處的超市,將這對犯罪嫌疑人韓鵬夫婦迅速抓捕歸案。

將韓鵬夫婦帶到警察局後,警察Joseph Robert曾經盤問過韓鵬,韓鵬承認自己很氣憤,踢了吳應鑒,並表示將來也可能再做。韓鵬表示,自己很憤怒吳應鑒將中共血旗倒置塗抹。Robert則告訴韓鵬,加拿大憲法保護言論自由,搶旗與攻擊人是違法的,他也提供了吳應鑒被打後肋骨上有紅色痕跡的照片。

吳應鑒案將在6月2日重新排期,確定下一次聆訊的時間。

皇家騎警的忠告

面對在自由社會發生粗暴的踐踏自由表達權的事件,加拿大皇家騎警耐心的告訴打人搶旗行兇的華裔夫婦:你們是否需要法律諮詢或請律師?你們這件事要是發生在中國大陸,可能是算不上犯罪。可是在加拿大,這就是犯罪了。吳應鑒即便是揮舞着塗抹的加拿大國旗,他都有他要表達的權利。你看不慣但你沒有權利去搶奪他手中的旗子。

溫哥華搶旗毆人案件引熱議

溫哥華搶旗毆人案件發生後,多家當地媒體紛紛跟蹤報導,更加引起民眾和網友的熱議。

人們在相關報導中跟評到,「韓鵬夫婦可能楓葉卡不保,回大陸去吧,那才是他們的家!」

「韓鵬看起來挺壯的。誰知道這哥們原來是幹啥的?如果舉旗的是十個人你還敢打人嗎?持強欺弱。快回去吧!否則你會天天痛苦。這裏是自由社會人人有表達的權利!」

「這麼熱愛共產黨旗,回中國去效忠共產黨,來這裏幹嘛?把機會留給那些熱愛自由的人們吧!上法庭活該。」

還有網友留言說,這麼「愛國」,其實真的沒必要移民,想看外面世界,出來旅遊就成了。

還有市民氣憤的說:「在加拿大,擁有自己的信仰和表達自己信仰的自由是基本人權。反共的沒有權利要別人也反共,愛國的也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也愛國。人家燒國旗是他的事,要是犯法的話可以打911叫警察管,憑什麼暴力攻擊別人並搶奪人家的財物?」

不講人權肆意打人的現象在海外找錯了地方

其實,中共在國內用一言堂謊言愚弄了很多國人,以致他們有些人分不清哪是中國哪是中共,在無知中,被中共謊言操控幹着愚蠢的事,當被繩之以法時,悔之晚矣。也有些是中共直接指使搞暴力輸出的,但無論哪種情況,都使海外民眾更加認清了中共的假惡鬥本質。特別是在加拿大,多年來,加拿大政府一直公開批評中共對民眾的暴力打壓和對信仰團體的迫害等,在加拿大搞這一套真是找錯了地方!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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