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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咋證明「你媽是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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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李克強總理批評‌‌「證明你媽是你媽‌‌」的官僚作風以來,各種奇葩證明經媒體報道之後浮出水面,‌‌「證明你爸是你爸‌‌」、‌‌「證明你女兒是你女兒‌‌」、甚至還要‌‌「證明自己還活着‌‌」,在讓人無奈的同時也不免質疑,這究竟是哪裏出問題了。

中國人活得很累,從這件事情上就可以一窺端倪。據廣州市一位政協委員估算,中國人的一生大約需要辦103個證,這聽起來的確駭人,但圈子裏卻有微友告訴我這已算是低估的了。據他們說,除身份證和戶口本必不可少外,就學證明、工作證明和死亡證明等這些尚算合理,但另外的一些就有點讓人迷惑了,譬如去買房時被要求開單身證明,找工作的單位要求開人品證明,找開出租車的工作被要求出具三年沒重大交通事故證明,給老人領社保費要求開具未死亡證明,開飯店辦執照要社區擔保不擾民的證明,甚至去銀行換一個殘幣都會被要求開一個非故意燒毀錢幣的證明,當然最不可理喻的要算證實‌‌「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你女兒是你女兒‌‌」這些證明了。難怪一個孩子已出生了60多天依舊辦不好其北京戶口的北大博士感嘆,‌‌「辦個戶口真難啊,將來等你爸爸有錢了,去給你辦個美國戶口,中國的戶口太複雜了,咱辦不起‌‌」。

那麼美國戶口好辦嗎?事實是美國沒有戶口,美國人一生大約只需要三個證件。一是出生證明,上面列出了你在哪裏出生,父母是誰,父母的年齡和在哪裏出生。這個證明很重要,父母都會給孩子好好保存,因為在孩子成年之要前上學或辦護照等憑得就是這個證件,它能證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你孩子是你孩子‌‌」和‌‌「你是美國人‌‌」等。這個證明辦起來很簡單,父母把孩子出生醫院給的出生記錄加上填好的申請表一起寄到所在州的健康服務部門就行,現在甚至還可以網上申請了,費用也不高,原件一旦丟失了的話父母或本人可以憑駕照或護照等有照片的證件申請重發,只是重發的出生證明底下會有簽字蓋章證明這是原件的複製件(certified copy)。

社會安全卡是美國人最重要的證件,因為美國人一生的福利、就業、納稅、信用、犯罪等都記錄在這個社會安全號碼上,找工作、申請銀行賬號、申請信用卡、租房子、辦理電話互聯網供電供水等服務、上學、看病等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會要求你提供自己的社會安全號碼。美國聯邦政府甚至還有一個專門的社會安全管理局,在各郡縣城市都有辦公場所,專門應付辦理社會安全卡、申請社會安全福利等相關的事宜。這個卡辦起來也不難,憑出生證明和父母之一的駕照複印件郵寄或親自到當地社會安全辦公室辦理即可。這個卡父母也會為孩子好好保存,一旦找不到的話也可以申請補發,繳少量的費用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有收入的中國留學生或工作人員也可以有社會安全卡,只是在拿到綠卡之前,社會安全卡會有註明‌‌「只有美國國安局批准才能工作‌‌」。

最後一個也常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駕照,上面除姓名之外還有照片、家庭住址、出生日期、性別、身高、眼睛頭髮的顏色等信息,見下圖。

駕照不僅給你駕駛車輛的權力,更重要的它是一個人的身份證件,也即能夠‌‌「證明你是你自己‌‌」,功能很像中國的身份證。美國人16歲左右就可以取得駕照,很顯然,有了這個證件和出生證明一起,你就不需要證明‌‌「你女兒是你女兒‌‌」、‌‌「你媽是你媽‌‌」等,辦起事情來簡單容易。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帶丫丫辦護照的時候只需提供丫丫的出生證明和我們的駕照,都不需要預約直接可以去郡巡迴法院填表交錢,五分鐘辦妥,回家不到一個月護照寄到。

有網友會問美國人不需要辦死亡證明嗎?美國人的死亡證明不需要家人親自辦理,葬禮服務公司會幫助辦好後直接寄給家人,同時還會通知社會安全管理局,在去世人的社會安全號碼下註明該人已死亡,社會安全局會根據死亡人員的記錄再一一通知銀行、信用卡公司等,家人也可以根據死亡證明來處理財產、申請人生保險等事宜。

證件要求多和辦證難已成了當代中國的大問題,看看網友吐槽的各種奇葩證明就可見一斑。除了體制不全、官僚作風、缺乏服務觀念等這些非常重要的因素外,我個人覺得其中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目前的中國已成了一個沒有信任的社會,欺騙造假氣氛蔓延,社會對於人們的行為缺乏法律這有效的外在規範力量,對造假欺騙行為懲罰不力,懲罰機制不完善,使得造假行為的成本比較低;再加上沒有信仰的無神論(或泛神論)社會也讓中國人缺乏內在的規範力量,其直接結果是毒食品、地溝油、盜版書、假證件等泛濫成災。相反在法律機制健全的美國,造假行為會帶來傾家蕩產的結果,因此整個社會能形成‌‌「我信任你直到你給我一個理由不‌‌」的觀念,而不是去‌‌「懷疑一切‌‌」,甚至各種‌‌「陰謀論‌‌」橫行。

不過你可能想不到的是,就連我們這些入籍的美國華人也躲不開這些奇葩證明的要求,如果我們要去使領館申請回中國探親簽證的話,必須由親屬給我們發邀請函,換句話說,也就是海外華人回中國看父母得由父母邀請,否則就不給你簽證,夠奇葩了吧。不過這還不夠,還要出具和我們的親屬關係的公證,家長與子女之間的關係還好證明,兄妹叔侄爺孫等這些稍微遠一點的就不好辦了,天知道要證明和我們這些戶口早被註銷的人是親屬關係要有多難。值得欣慰的是,以李克強總理為代表的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這方面的短板,但解決起來任重道遠,畢竟在體制上的缺失不是一兩天能夠彌補的,已經喪失了的信任更不是短期能夠重建的。而我更想說的是,當什麼事情都需要‌‌「包青天‌‌」出現和領導發話才能解決的時候,難道我們不該好好反思嗎?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心路獨舞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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